本报讯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昨天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会议指出,新能源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事关上海长远发展,是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的两大重点,必须全面梳理既有的各项扶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形成政策合力。
据悉,《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制订原则,一是梳理既有政策与突破创新相结合,二是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三是产业发展与应用示范相结合。《若干规定》共分三部分内容,包括重点支持领域和发展原则;
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政策,包括首台(套)、专项资金、技术创新、税收、人才、金融、企业总部、产业基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9方面内容;新能源开发利用支持政策,包括发展规划、项目核准、电价、财政补贴、新产品应用等5方面内容。
《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本着支持研发、推进产业、鼓励应用、加强配套的原则,在集成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力求提出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的突破性政策,重点指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产业基地和检测服务等三个方面。此外,结合本市正在研究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本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