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了《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调整的建议报告》 、《对汽车消费信贷调整的建议》、《关于应继续实施汽车下乡政策的报告》、《关于购置税减半政策的调整建议》四大政策建议,部分建议要点如下:
为促进我国的汽车信贷市场发展,特提出此建议。
关于汽车信贷,乘联会建议中指出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潜力巨大但还存在问题个人信用体系严重缺失、法规制度很不健全、汽车消费信贷体系尚在起步阶段、银行现有汽车信贷管理水平制约着国内汽车信贷消费、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消费信贷的担保方式和风险化解能力存在明显缺陷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对汽车消费信贷调整,乘联会提出以下建议:1.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完善汽车消费信贷体系;2.建立专门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中介机构;3.扩展、完善汽车信贷模式 大力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4.为配合汽车下乡,应立即开展专为农民买车的小额汽车消费信贷。
关于购置税政策调整建议,乘联会主要观点为:维持或逐步缩小优惠幅度。购置税调整政策对2009年乘用车增长的贡献巨大,而且绝大部分厂家也已经调整到位,1.5-1.6升车型成为增长的主力。2010年1.6升以下乘用车购置税优惠5%的政策绝不能断然取消,否则2010年的乘用车市场将会出现负增长。但购置税优惠政策需要合理的调整,同时还要考虑这个临时政策的逐步退出问题。
调整方向总体是考虑税收的退出方式和速度。在确保汽车市场平稳增长的情况下,平缓退出是最佳选择。选择方向有两个:一个是逐步降低优惠的排量标准,也就是从1.6升以下优惠转向1.5升优惠等。另一个是降低优惠的幅度,从5%下降到4%,这样影响的范围小,而且仍有政策的鼓励效应。
关于汽车下乡政策,乘联会强调了汽车下乡政策应该继续,并对汽车下乡政策中几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建议。
对“以旧换新”政策调整取向有以下几方面建议:
1、参考国外的补贴标准,适当提高补贴的力度及收购报废车的价格。2、国家主管行政部门要尽快把回收拆解企业的清理整顿纳入议程。3、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在报废回收政策协力配合。4、报废老旧车辆更新1.6升以下乘用车应享受全部减免购置税的补贴。5、加速欧I和欧II排放出租车型的更新。6、建议把报废和更新的补贴分开。7、建立长效的报废补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