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记者 范迎春)黑龙江省肇源县政府6日上午对外公布了“11·28”客车燃烧事故的调查结果和善后处理情况。经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客车燃烧系由司乘人员在发动机舱内填充保暖物体所致。
11月28日14时40分左右,黑龙江省肇源县一辆牌照为“黑E67102”的中型营运客车,行驶至和平乡敏字村敏字屯三岔路口时,在停车状态下发生车体自燃,造成10名乘客当场死亡,重伤1人。
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前,因气温下降,司机和乘务员为了保暖,用棉褥子、棉布帘、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物体填充发动机舱内周边空间,发动机在运行过程中温度升高引燃舱内填充物导致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