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远光灯一路驶来,好像耍大牌一样!”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区内不少车辆习惯性使用远光灯,这不仅射得眼睛不舒服,而且还很容易出交通事故,对此,市民建议交警部门上路整治一下这种情况。
今年清远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黄世健曾提出过使用远光灯的问题,但时至今日,这种现象不但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多车辆错误使用远光灯,“整治是否有效,关键还是看有关部门是否重视和真正落实。”黄世健强调。
夜间会车滥用远光灯
记者在公路大厦附近的十字路口站了20分钟,期间来往的一百多辆汽车中,有近八成是打着远光灯,其中以面包车和商务用车为多,部分是小轿车。
而在市中医院对开路段的十字路口,即使遇上红灯,停在那里的不少车辆也开着远光灯。其实,在这个路段,周围的路灯和楼座的霓虹灯已经把整个路段照得灯火通明,“开远光灯不过是耍大牌而已,”住在附近的张伯气愤地告诉记者,有时候走在人行道上,迎面驶来的车辆不仅没有减速,反而鸣起喇叭,开着高亮度的车灯使劲冲过来,“那种架势好像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份和地位。”
刚买新车不久的陈先生说:“我一见打着远光灯的车靠近,就放慢速度。到快要两车交会的时候,眼前是一片白,什么也看不见。作为一名新手,本来开车就有点慌,万一这个时候有人过马路怎么办?”
有着11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王先生也向记者“诉苦”,很多司机开远光灯主要是为了给行人和前边的车辆发出“有车来了”的信号,却没有意识到这样会对周围行驶的车辆及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如果被远光灯照射会妨碍你对前面路段移动物体的观察和判断,从而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驾驶人员使用远光灯是有一定限制的。
跑长途运输的李司机则告诉记者,一些司机开远光灯已经成习惯,还有的司机开车时被别人的灯光晃了眼,索性自己也开着。李司机说:“我最害怕夜间行驶在没有照明设施的公路上,特别是在对路况不熟的狭窄公路,对面车辆的远光灯直射眼睛,为了避免发生撞车伤人的意外,不得不刹车减速。”
驾校并未告知远光灯的使用
“学车的时候,教练不会精细到告诉你灯的按钮在哪里,更何况是远光灯?”在市区某驾校,几个正在学车的学员并不清楚何为远光灯和近光灯,“教练的任务是教会你开车,其他的就要靠平时实操自己慢慢摸索了。”然而,即使是有驾照的市民,对于远光灯的使用也是一知半解。
市区某驾校一教练员告诉记者,由于学车的课程较紧,学员比较多,而且很少人会选在晚上学车,所以很容易忽视远光灯的使用。“而且这种小细节随着驾龄的增长也会慢慢知道的,没必要把整台车各部分的功能都挖出来说。”
另外,学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理论考试,还是夜考,如何切换远近光灯都是必学项目。但目前的理论考试内容以学员自学为主,即使里面涉及到远光灯的使用途径,但大部分受访者均称不会仔细阅读这些书籍。
违规使用远光灯应受罚
什么时候用远光灯?据市交警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到相对方向来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同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远光灯的错误使用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定罪,也就是说,要减少和杜绝在非特殊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情况,还得靠自觉。
其实,今年清远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黄世健就提出过使用远光灯的问题,黄世健称,他每晚回家的路上都被远光灯照射,刺眼的灯光非常不舒服。他当时在会上提出希望交通部门上路整治一下这种现象,“教育与惩罚同时进行。”然而,时隔半年多,这些现象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投诉的人越来越多。对此,黄世健也有点无奈,“关键还是看有关部门是否重视和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