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58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9.2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21,980,000.00元。
2010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披露:经2009年8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增年产840万支等速驱动轴总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同时披露: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9,210.34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于2010年4月14日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投入39,210.34万元。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