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7月5日电 (陈立勇 黄纯)由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7名被告人涉嫌走私小汽车1200多辆、涉嫌偷逃9700万元税款的走私大案,7月5日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09年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盈利先后勾结或拉拢被告人黄某等27人组成走私团伙,联系国内客户或接受在香港自购车客户委托,将香港或其他国家高档二手小汽车由香港发往境外,同时委托境外理货人和有关走私团伙以“对保”的方式进行走私,将小汽车偷运入境,并经过广西运至广东交货。
据介绍,“对保”系指在走私犯罪过程中,走私行为人交纳一定“保证金”给上一手走私行为人,保证在整个走私过程中货物不被执法部门查缉或丢失,走私成功则收取每辆车1至2万元人民币的保货费,若货物被有关执法部门查扣则按每辆车15万元人民币赔偿。
由于案件复杂、证据繁多,该案将利用5至7天时间开庭审理,之后法庭将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