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要点:
研发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
在中国投放雪铁龙DS系列产品系列产品并推出一个新的品牌
初期投资额84亿人民币(9,35亿欧元)
合资企业设立在深圳,初期年产量20万辆汽车和20万台发动机
合资企业将成立研发中心并开发新能源车
2010年7月9 日,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先生和法国国民议会议长阿夸耶先生的见证下,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总经理徐斌先生和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总裁瓦兰先生在巴黎签署了在中国设立50/50合资企业的合同。
该合资企业将结合两大领军企业欧洲的标致雪铁龙集团和中国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的技术和才能,在中国生产和销售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初期,合资公司集中力量将雪铁龙品牌的DS 系列产品引入中国并推出合资企业特有的品牌。之后,根据合同计划,合资企业可用合作双方的其他品牌:标致品牌及长安品牌,销售其他车型。
合资企业将设在广东省的深圳市。合资企业一期生产能力为符合最高环保标准的20 万辆汽车和20 万台发动机。合资企业将拥有两条生产线:一条通过对现存生产线改造形成的生产线和一条将新建的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将用于生产一个系列的产品。合资公司还将拥有一个研发中心。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金为40 亿人民币,双方各承担其中的50%。初期投资额84 亿人民币。首款车预计2012 年下半年投产。合资企业还需得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