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任虹 记者 朱雪利)今后,浙江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必须持证上岗了,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车险理赔服务的质量。
近日,在浙江保监局的指导下,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了《浙江车险查勘定损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财产保险公司的车辆查勘定损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和委托的保险公估公司人员)从事车辆查勘定损必须持有《浙江省车险定损员上岗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车险定损员管理缺少行业标准,存在着各公司录用标准不统一、业务培训不充足、内部管控不严格等弊病,导致行业服务水平下降、违规行为屡有发生。《工作方案》涵盖了定损员的录用、培训、惩戒等多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求今后定损员岗位属于专业化管理范畴,必须持有专业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根据规定,2010年10月1日起,保险公司新招录的定损人员必须持证,2011年1月1日起,现有定损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浙江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10年年初,浙江保监局专门组织开发了定损员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2500余名定损员的基本信息、奖惩情况及流动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并在此基础上,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推行了定损员执证上岗制度,这些都是保监局今年开展“理赔服务年”活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