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菱汽车公司近日宣布,该公司携其在新加坡的子公司(Cycle & Carriage Automotive)已经与新加坡政府签订了电动车的推广协议。
根据协议,日本三菱汽车在2011年将向新加坡政府的电动车跨机构工作组(EDB)提供i-MiEVs电动车用于道路测试,以评估电动车在热带岛国(新加坡当地)行驶的效能,为全面在新加坡推行电动车寻求可能性。
据悉,电动车跨机构工作组由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和陆路交通管理局(LTA)组成的,该机构曾委托德国博世集团为电动车基础设施供应商,负责为新加坡制造充电设施。
2009年5月,新加坡政府曾宣布拨款2000万新元(约合1亿人民币),推出为期三年的电动车试验计划,邀请在新加坡当地注册的私人企业参与。首批参与新加坡电动汽车试用项目的电动汽车是三菱i-MiEVs,预计到2011年其他车企的电动汽车也将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