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购买了住房,却因为没有购买地下车位而无法开车回家。而买一个地下车位,则相当于再买一辆车。对于省城裕华区大马庄园部分居民来说,不能开车回家成了让他们最为头疼也最为无奈的事。最近,一些居民终于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开始为这件事讨要说法。
没买地下车位,
汽车“露宿街头”
不久前,家住省城裕华区大马庄园的兰先生花7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自己中意的轿车,可轿车买回家后,他才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由于没有事先在小区内购买属于自己的车位,他的车无法进入小区内停放。
“买车之前,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停车的事,因为许多小区是允许将车停放在楼下便道上的,没想到这个小区却不是这样。” 兰先生说,自己在大马庄园小区买房子的时间并不长,对小区的一些规章制度还不是十分清楚,因此造成买了车后却为停车发愁的窘况。
由于没有购买车位,无法获得在小区内自由出入的通行卡,兰先生只好每次都把车停放在位于小区门口便道上的公共停车场,每次停车的费用是5元钱。
“短时间内在门口停放是可以的,时间一长,总这么停就显得很麻烦。” 兰先生说,姑且不说在门口停车的费用支出,单从安全方面考虑,也不是长久之计。
买一个地下车位
等于再买一辆车
兰先生也不是没有考虑过买车位的事,但是高昂的费用让他望而却步。 “一个车位就是一辆车的价格,我买一个车位,就相当于买了两辆车,这么高的价格我们怎么能承受得了?”
兰先生说,他曾就小区内停车的问题找过物业管理公司,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购买车位坚决不能在小区内停车,这件事没得商量。
“不购买车位,我就没有停车的权利了?我的车就不能跟我回家了?”对小区的硬性规定,兰先生百思不得其解,他感到气愤,却也很无奈。
没有出入卡,
汽车休想进门
7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大马庄园小区的东门前。这时的小区门前,已经停放了许多车辆,仍不时有车辆开到门前,司机与保安交涉一番后,因无法进入,只好把车倒回来寻找停车的地方。
“真没想到,这里的管理这么严,没有出入卡车辆就是不让进。 ”一位停好车的司机带着抱怨的口气说,自己帮一位朋友捎了点东西,想把车开到楼下,这样搬运东西可以省些力,没想到保安死活不让进,自己只好打电话让朋友自己出来搬运了。
记者向一位正在门口值勤的保安了解情况,他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的出入有着严格的规定,外来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小区,其中也包括出租车。小区内居民的车辆,如果没有出入卡,也不允许进入小区,而要拥有出入卡,就必须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
小区地面禁止停车
随意停放会被锁车
进入小区后,记者对整个小区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结果发现整个小区的地面见不到一辆汽车,倒显得“规矩”。
两位正在小区喷泉附近歇凉的居民告诉记者,现在,任何人都不敢在道路上或者楼房前后停车,因为一旦被保安发现,车轮就会被锁住,如果要想开走,就得找管理人员说好话,还要交100元的罚款。
“如果你在这里居住,又有车的话,可以考虑租用别人的车位。”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如果不考虑升值的因素,购买车位是不划算的,买不如租。有些居民购买了多个车位,用不清,就向外出租。
“你看到了吗? 每座楼的前后都有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咱们脚底下都是空的,下面是地下停车场。”另外一位居民说。
汽车全部入地
是为规范管理
针对读者反映的汽车难“回家”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大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的辛运来副经理。
“小区居民如果不购买车位,原则上是不让进门的,这是我们打造和平安全小区、规范小区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辛运来副经理说,他们实行的这种管理规定是比较独特的,也是相当严格的,任何人都要遵守规定,就连他们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车都不能随便停放,随便停放也要被锁。
对于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辛运来副经理说,不是说绝对不允许,如果是运送家具或装饰材料的车辆,在押上驾驶证的情况下是允许进入的,但在楼下停放的时间不宜过长。
“你也看到了,我们小区的环境是相当整洁的,交通也是很通畅的。 ”辛运来副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的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管理还不很到位,有些混乱,下一步他们将重点规范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管理,“在小区的西北角和东南角盖两个大棚,所有的电动车和自行车都停进去,这样就更安全。”
锁车的目的不是罚款
对于锁车后罚款100元的说法,辛运来副经理完全予以否认。“我们不是执法部门,怎么能够罚款呢 ?我们锁车的目的就是为了教育车主,促使他们找好停车的位置。”
辛运来副经理对记者说,如果车主能够拿出被罚款的证据,说明具体的罚款时间、地点和当事人,他们将严肃处理罚款人员,绝不手软。同时,对于被罚的车主,他们还将给予双倍的赔偿。
【律师说法】
强售车位于法无据
对于大马庄园的这种做法,法律界人士发表了不同看法。吕树茂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情况不只在大马庄园一个地方存在,现在一些居民小区都通过这种限制出入的方式来强售车位,强售车位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小区居民的通行权问题。” 吕树茂律师说,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地上车位在不妨碍通行的情况下,是可以停车的。小区管理部门可以对这样的车位进行管理,并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收益要归业主所有。如果强行限制车辆出入停放,就侵害了居民的通行权。
吕树茂律师表示,现在,省城的大部分居民小区都没有设计车库,而随着私家车的逐渐增多,小区停车面临着很多问题。“像卓达小区、石门小区,都是在小区公共通道上画上标线,车主可以进行不固定停车,这种做法是可取的,是维护居民权益的一种表现。”
【记者手记】
“有条”则“不紊”
打开百度网页,搜索“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相关的信息就有4万多条,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古人云: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物业管理者要想赢得业主的心,就必须以诚感人,以情动人。大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和谐”?值得商榷。
人不能生活在真空中。人既生活在家庭中,又生活在社会中,必然要与各个方面的人打交道。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建设和谐社会,就必然涉及到“和谐小区”的构建问题,这也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如今,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了政策主题和热点话题,如何通过物业管理的职能,强调精品服务意识,想方设法打好“服务”这张牌,创建一个“民主法治,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小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中国有句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的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人生在世,无不需要制衡。“有条”则“不紊”。难道大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是以自己经济利益作为“规”,以掣肘业主的日常生活为“矩”,用自己“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侵害业主的通行权,给业主造成不“和谐”的紊乱吗? 希望大马集团物业管理公司在充分的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站在业主的角度,感受业主的体验,换位思考,妥善处理好、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为小区业主提供富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小区真正成为现代人的心灵家园,真正实现“和谐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