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10日讯近段时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集中行动,在经十路、旅游路、经七路、泺源大街、燕山路、历山路、堤口路、北园大街、英雄山路、纬十二路、二环西路等市区主次干道,以及宾馆、酒店、啤酒摊等酒后驾驶突出的地方,组织开展了大规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每100ml(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毫克)、小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驾驶行为。
本次整治行动查处的4起醉酒驾驶行为中,最严重的是7月11日晚在济南市北园高架历山路口查处的一例:验血结果显示,驾驶员潘某某100毫升血液含酒精348.78毫克,是醉酒驾车法律规定值(80毫克)的4倍多。
根据专家的估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大致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三瓶啤酒。该驾驶员驾车前到底喝了多少酒,依此标准推算,绝对是一个惊人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