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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警告”将会与“罚款”相结合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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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17日08:13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邓莉

  交通关注

  “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警告教育”实施一个月来,部分司机对“口头警告”充耳不闻

  交警表示:十种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有记录,累积超过规定后,仍将依法给予处罚

  车子明明停放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执勤民警反复过来“警告教育”后,司机对警告依然充耳不闻……

  7月6日起,广州交警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免予罚款处罚,受到了广大司机的欢迎。但交警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遭遇了尴尬——有的司机对这种不罚款的“口头警告”不以为然、频频犯错。

  

  商场门口成专用停车位

  上周末,记者来到环市路附近的一家超级市场门口,看见路边停放了一排小车。有的车上尚有一两人“驻守”,有的小车内则空无一人。这时来了一位民警,他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拍照开罚单,而是走过去,对有司机的车辆逐个进行警告和劝离,大部分违法停车的车辆慑于民警的威严纷纷离去,民警也随之离开。这时,记者留意到这样一个场景:现场一辆小货车的司机被民警警告后,以极慢的车速缓缓驶开,拐进超级市场前方的一个斜坡,民警驾驶警车才走开不到十几秒钟,这辆小货车又迅速驶下来继续在原位违章停放。10分钟之后,该路段执勤的另一名民警又过来警告了一次,没料到该小货车又玩起了刚刚的“游击战”,如此反复几次,让民警也无可奈何。

  记者留意到,不少小车驾驶者已经清楚民警不会开罚单,更是明目张胆将车停放在该超级市场门口,变成自己的临时专用停车位。

  

  一个月处理12000宗违法行为

  记者随后采访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人士得知,自交警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的措施实施一个月来,市交警共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书面警告教育处理近12000宗。但乱停放车辆、开车打手机等违法现象依然突出,部分司机在接到执勤民警的“警告教育”后,仍不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部分驾驶人将车停靠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影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虽有驾驶人在场,却不配合执勤民警执法,对让其离开的警告充耳不闻,继续停放或是缓慢行驶应付完检查后继续停车。”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在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尤以机动车乱停放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甚至有不少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医院、商场、学校门口的临时停车位,并长期占用。除此之外,开车打手机多次警告不改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一年内违法超过规定次数要罚款

  “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警告教育,我们将会做记录,累积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依法予以处罚。”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对于10种轻微违法行为的监管,将与以往一样严格。“交通违法系统改造升级和相关法律文书完善后,我们将开始实行书面警告教育后放行,并进行记录。”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教育警告”与“罚款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警告教育进行记录,在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不再实行警告,将依法直接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扣分处理。这意味着,对于乱停放、开车打手机这样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市交警除了会有文本记录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监管外,违法驾驶人的警告累积次数将一年统计一次。

  那么,究竟这种轻微违法行为累计多少次“警告”就会被处罚?交警称“规定次数”将很快明确。交警明确表示,近期将会加强巡逻纠正力度,对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对不听警告教育未立即驶离的将予以处罚;除了现场警告教育外,还将通过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和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soa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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