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昌河牌面包车被交警扣留,车主长时间没来接受处理,车牌号被注销。如今,原车主却收到30张超速的电子眼罚单,一查,是一辆同号的金杯牌面包车所为。是原车牌被挪用,还是遭遇套牌?目前,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昨日,司机叶建舟向晨报投诉称,2006年5月,他驾驶昌河牌面包车离开江岸区兴业路一市场门口时,带一男一女到绿色新都小区。刚到小区门口,两人立即下车,中年女子还往副驾驶座上扔了5元钱。叶建舟强调,当时他一边说不要一边将钱丢出窗外。两名保安冲过来拔下他的车钥匙,随后两名江岸区交警大队的民警赶到,以非法营运为由扣下了他的车和驾照,面包车存放在二七路停车场。
叶建舟认为自己被人“做了笼子”,但没有证据。事隔一年后,2007年夏天,他到银行缴纳了5000元罚款后取回驾照,又通过街坊找到了一个“有关系”的杨姓朋友,交了1万元“手续费”,杨某帮叶建舟从二七路停车场取回了面包车。
可叶建舟一查发现,车牌鄂A8U312已被注销,车子不能上路了。于是叶建舟向杨某要回1万元,把面包车还给了杨某。
两年后收到30张超速罚单
今年7月底,叶建舟收到一张来自武汉市交管局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告知单”,称“2009年5月12日15时2分,车主叶建舟车牌号为鄂A8U312的机动车在新施公路(汪集路段)超速,罚款100元,扣3分”。车牌都被注销了,怎么还有违章?叶建舟一查,发现还有27条违法记录,全在新洲区超速被电子眼拍照,违法时间从2008年6月4日至2009年7月13日,合计罚款1900元、扣81分。
8月中旬,叶建舟到新洲区交警大队查询,监控录像显示超速的机动车是一辆金杯牌面包车,其车牌号正是鄂A8U312。叶建舟认为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有两种可能,要么金杯面包车悬挂的就是自己被注销的车牌,要么是套牌。
对此,新洲区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电子眼与叶建舟无关,以后不会再给他寄罚单,并对此事进行调查。
昨日,记者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鄂A8U312机动车已有30条电子眼违章未处理,最近一条发生在7月17日,仍是超速。叶建舟说,“这司机一年多就有这么多超速记录,堪称‘武汉最牛超速司机’!”
使用他人车牌,扣车又罚款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陈卿律师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卿律师说,“武汉最牛超速司机”除了要交30张电子眼罚单外,还应为使用不属于自己的车牌承担法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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