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 实习生马红) 明日起,一批新的法规及试行办法开始走进市民生活,涉及消防安全、劳动权益及汽车等多个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市内行驶“黑烟车”罚款200元
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明日起凡在西安市行驶的机动车都不得排放黑烟或者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否则将被交管部门责令限期维护并处200元罚款。
西安市环保部门还将与交管部门联合,对于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采取“强制维护”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仍上路行驶,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若一年连续3次检测都不合格还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根据该条例,我市将对机动车实行严格的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对达标的低排放机动车发放绿色标志,对达标的高排放机动车发给黄色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