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顾先生开着车出差,快到高速公路收费口时,刹车突然失灵,导致车辆追尾。到维修厂检查时,发现是因为刹车片磨损严重引起的,顾先生很纳闷,刹车片换了不到半年怎么就出故障了呢,为此他进行了投诉。
接到顾先生的投诉后,工作人员随即来到现场,经查该刹车片是“三无”产品。根据顾先生提供的维修站名字,工作人员来到顾先生更换刹车片的这家维修站。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卖的产品都符合规定。维修厂不承认刹车片是他们家出售的,顾先生当初也没要发票和收据等证明。他怀疑是维修工“做了手脚”。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对汽车刹车片、制动液等产品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机动车喇叭、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轮胎等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质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汽车配件生产厂家、汽车维修站和汽车配件经销店生产、使用、销售的上述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所以,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上述汽车配件产品时,应看其是否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是否标有“3C”标志或“QS”标志等,同时购物、修车时别忘记要发票,以免向顾先生一样,吃了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