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倪柏明) 11月16日,沃尔沃集团发表声明,沃尔沃集团、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汽集团”)签署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重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及重汽集团同意购买沃尔沃集团在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华沃”)的全部股权。
目前,沃尔沃集团持有济南华沃50%的股权,该协议股权出售的签署,也意味着沃尔沃集团与中国重汽原定30年的合作提前终止。
2003年,沃尔沃集团与中国重汽在济南组建了华沃卡车公司,这是国内第一个被正式批准的重型汽车合资项目,总投资额16亿元,双方各出资50%,合资期为30年,当时投产的沃尔沃FM12等卡车,填补了我国420马力以上重型汽车的空白。
但合资公司成立后,并未给沃尔沃重卡的国产化带来明显推进,华沃重卡2005年真正在中国生产的只有200辆。经营状况不佳,成为双方合资项目受阻的主因。
据了解,早在2005底,就从沃尔沃传出与中国重汽和一汽合作的发动机项目叫停的消息,沃尔沃将与其他伙伴合作的讨论也已持续数年,但由于外资汽车品牌在国内最多只能有两家合资企业的限制(沃尔沃另一家合资公司是上海申沃),一直没有新的进展。
直到今年7月,中国重汽与德国MAN集团签署长期战略协议,MAN向中国重汽投资,双方共同开发专门针对新兴市场的新型卡车,沃尔沃的地位开始变得尴尬。
中国重汽有关负责人早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华沃卡车项目不会轻易叫停。但沃尔沃国产卡车售价过于高昂,促使其在合资方面做出重大调整。而本报记者从沃尔沃获悉,这也是双方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
目前,沃尔沃集团没有透露沃尔沃卡车未来在中国的发展计划,沃尔沃对外发表的声明也没有披露具体的交易价格,该协议的最终签署还将需要得到中国官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