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蓝岚)备受车主诟病的停车场跨时段收费政策终于有了重大调整!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夜间收费政策将由原先的按次收费(不分停放时间长短,一律收费10元)改为与白天时段一样按停放时间收费,其夜间时段收费标准为:全市所有停车场不分地段,统一确定为2元/半小时,夜间时段收费封顶价为10元。
夜间停车收费按次改为按时
记者了解到,从2008年7月1日,广州的路内停车场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收费实行白天按时、夜间按次计费的政策。该项政策实施1年半以来,不少跨时段停车的车主,尤其是跨越时段在夜间收费时段停车时间很短的车主,都对被"双重收费"非常不满,认为持续停车不到1个小时甚至更短的时间,要缴纳10多元的保管费“太贵了!”
为此,市物价局在去年特别启动了停车场跨时段收费政策调整相关工作,并面向公众征集修改意见,物价局将市民建议归纳为5种建议草案再次公示,最终挑选了认同人数较多、相对较简明易操作、对原政策改动较小的方案一执行。
新政策将设两个月过渡期
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考虑到停车场收费系统调整需要一些时间,新政策特别设立了两个月的过渡期,具体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从3月1日起,全市所有路内和商场等配套停车场夜间收费将一律按新收费标准执行。至于公共露天停车场和小区停车场等其他两种类型的停车场,邱亿通解释说,由于此前并没有白天夜间跨时段收费方式的差异,因而就不存在调整收费方式和标准的问题。
车主:早点实施新政策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有车一族的车主,他们纷纷对取消夜间停车按次收费表示肯定,并对夜间时段各停车场不分地段统一按2元/半小时的标准计收停车保管费表示“能够接受”。只是有些车主对2个月的过渡期稍有不满,认为时间有点长,“停车场调整收费系统在技术上并不是多难的事情,一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了吧?”车主张先生认为,政府既然已经出台了惠民的停车收费政策,应该尽早落实。
停车场:对收入没大影响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副会长林郁则表示,停车场跨时段收费新政策出台后,将不会对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收入造成很大的影响。相反,新政策确定的夜间收费标准比较科学合理,将有助于降低由于白天夜间时段收费方式不统一,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之间造成的纠纷。根据他们停车场行业协会此前的摸查,对原先的跨时段收费政策意见较大的群体主要是跨越夜间时段停车不超过半小时的车主。但事实上,这类车主的绝对数量不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