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的承包费改革了,由每月固定制改为递减制。听起来这是个利好消息,可认真比对起来,却没大多“减”的概念。调整之前,广州出租车承包费是一类企业每月每车7850元,二类企业7650元,三类及未评定等级类别出租车企业7450元;调整之后,承包费要到第三年才能递减到之前的水平。
的士承包费不是小事,就这样“增高”了,让人感到有点突兀。犹记得2008年12月份市政府出台的八项扶助出租车行业的措施,其中规定,出租车企业不得向司机新增任何收费项目,不得提高任何原有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这是为了减轻的士司机负担而出台的“铁律”。那么,出租车企业“不得”,物价部门却可以随意调整?既然要求“不得”,政府部门显然要率先垂范。
当初出台的八项扶助出租车行业措施,无疑与金融危机汹汹的大背景有关。的士司机作为收入并不高的群体,而且又承担着城市公共交通的部分运能,需要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来稳定他们的收入水平。现在的问题是,国内经济虽有复苏迹象,但依然没有完全恢复元气,增加居民收入和刺激消费仍旧是经济政策的要点,所以,对一些行业的扶助政策不宜匆匆改弦更张。
从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角度看,的士司机的收入不只需要稳定,还有逐步提高的必要。譬如上海市,在元旦前宣布推出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出租车承包费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每车每月降低200元。放在如此语境下观察广州出租车承包费改革,即便是递减,也需要慎行。按照递减制中前两年的承包费水平,实质上已经比调整前的标准每月提高了1000元,远远抵消了2008年底出台的那些扶助利好,这对司机收入的稳步提高无异于釜底抽薪。
当然,任何政策都不可能一成不变。只是,在2008年底广州的士司机“喝茶事件”之后,对待包括承包费在内的价格改革,需要有更能说服利益相关方的程序和制度安排。比如公开征求意见和价格调整听证,让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利益,在公开的公共平台上讨论博弈,最终达成意见基本一致的调整方案。
进一步看,还需要建立出租车行业成本费用监管制度,对出租车行业成本费用进行定期监管和科学评价,从而给承包费用、运价指标调整提供依据,避免出租车企业成本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承包费用标准由物价部门说了算。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多方利益纠结的领域,在利益调整没有科学评价依据、不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博弈的基础上,价格改革不宜突兀上马或者强制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