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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拒保:专家车主各执一词 保罪魁是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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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5日10:0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在一连串的烦心事中,拒保是最为车主关注的事情。屡屡出现的拒保行为其实有着深层次的原因,而对于这种拒保现象,业内专家学者和消费者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

  车险拒保罪魁是亏损

  在采访中,不少业内专家告诉记者,面对送上门的保费保险公司不收,最主要的原因是怕到时候赔出去更多。

  据记者了解,从2006年开始,国内财产保险已经连续三年承包亏损,2008年的亏损更是高达124亿元。而目前,车险业务占整个产险业务的70%,也就是说,虽然车险是财产保险的进账大头,但同时也是亏损大户。

  车险的经营成本很高,除去渠道费用、车险的高赔付和保险公司的运营费用,保险公司的平均盈利率近年来一直维持在-7%左右。如此经营业绩,各保险公司只能挖空心思应对。而拒保就是保险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一种方法。

  “划痕险是一个绝对高赔付率的险种。”一家财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相关人士介绍说,之所以抬高车身划痕险的门槛,是因为保险公司发现,近年来,车身划痕险通常被一些人人为利用,比如故意人为让投保车辆无端被划伤,或假造划痕,让保险公司理赔。

  对此,另一家已经停售车身划痕险的财险公司人士也深有同感:“划痕险的道德风险太高了,也是赔付率最高的一个险种。车身划痕险的保费不过几百元,但保险公司一次赔偿可能就超过保费,而车身划痕险是最容易发生也是最容易伪造的,多几次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就越大。”

  据悉,车身划痕险作为各类车险中的一个小险种,属于附加险。它的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多半是在车辆静止状态下,受到摩擦后而出现的划痕。在理赔过程中,由于划痕险的赔付免现场,也不需要给出划痕的理由,车身划痕险引发的道德风险也就很难控制。从技术层面来讲,划痕的起因难以鉴定,所以这个险种的赔付率非常高。为规避亏损风险,保险公司普遍对该险种的承保和理赔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条件。

  而对于车主,相关人士则建议,包括划痕在内的一些小事故最好别“麻烦”保险公司,以免来年保费上浮。

  这位人士还指出,很多车主在情感上很难接受保险公司的拒保,这主要是由于各自所在立场不同。实际上,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很多风险,如果一辆车一年出险6~8次,就属于高风险车辆,有可能存在骗保行为。对于这样的客户,保险公司为了自身的经营,有可能会选择放弃。其实,拒保高风险车辆也是保险公司走向成熟的一种表现。

  车险拒保是否合理

  “保险公司往往以投保人前一保险周期的情况来判定业务的质量,如果投保人是前一保险周期出险次数多的保户,保险公司往往假设其下一年的出险也会较多,属于‘非优质’业务,通常会将其列入拒保的‘黑名单’,直接拒绝承保。即便是同意投保,加费比例也会高出许多,基本上是让车主知难而退。”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杨先生表示。

  那么,保险公司这样“挑肥拣瘦”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有着多年驾龄的张先生认为,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有其自身的理由,“现在社会上骗子很多,每年都有人去骗保,保险公司这么做也是为了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他认为,保险公司这一举措将大大提高车主的警惕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界人士对保险公司的行为也持支持态度。他们认为,在商业车险的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公司做相关束缚。商业车险属于保险公司自身的商业行为,车主和保险公司都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保单。“从《合同法》角度讲,商业车险属于约定义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是平等主体,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拒绝签订合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认为,保险公司对于出险次数多的客户拒保,一方面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另一方面也是对车主起到警示作用,以便他们在以后的车辆使用过程中,能够尽到安全驾车的义务。但更多的人则认为,保险公司这种拒保行为在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虽说从《合同法》角度讲,商业车险属于约定义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是平等主体,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拒绝签订合同,但在现实中,无论从专业知识还是从市场影响等任何方面来讲,车主和保险公司都绝对不是平等的主体。

  “现在的合同多是制式合同,保险公司本身就是合同的制定方,他们当然在条文的制定上占尽优势,再加上解释权也在他们手中,车主的弱势地位是一种不争的事实,仅仅从这一角度来说,机械地套用合同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车主刘彤说。

  “保险公司注重风险防范无可厚非,但不一定要通过拒保这种方式,而可以通过提高保费或者缩小保障范围等市场调节。直接拒保,就有些类似出租车拒载,看人家去得近就不拉,看利益大就干,从市场公平方面讲,不合理,毕竟对于保险双方来说,保险公司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对于保险公司的拒保行为,车主孙先生认为,保险公司不能只追求利润不承担风险。

  像孙先生一样,不少车主质疑保险公司:“如果总不出险,还上保险干什么?”车主马女士认为,保险是为了以防万一,拒保规定无疑是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润而做的规定,可这样对车主很不公平。保险公司虽然是企业,但同时也承担着社会职责,对社会起到保障作用,这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不能说拒保就拒保。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让人意外的现象:对于拒保政策,最大的反对声音竟然来自保险公司内部。多位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拒保会让他们在开展业务时遭遇很大困难。

  被拒保车主这样拆招

  “我的一位客户上一年度出险报案9次,理赔金额还不到1000元,今年他在续保时被拒保了。”对于很多出险报案次数多、理赔金额小的车主,杨先生建议,“车辆投保的主要目的是出现大事故、损失超出车主承受范围时,可以通过保险来化解这样的风险。因此,车主在遇到小事故时最好自己处理,减少出险报案次数,一方面可以在续保时享受到优惠,另一方面,也会避免被拒保。”

  而对于遭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的“裸奔车辆”,业内人士建议,这样的车主,可以试着通过转投小保险公司的方式获得承保,除此之外,车主也只能脱保一年(所谓脱保不是没有保险,目前即使遭保险公司拒保,交强险还会有),下一年度再投保。“对于脱保一年的客户,下一年投保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接收。”杨先生表示。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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