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司机醉酒驾车,被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保费将被提高征收。昨日,北京保监局与北京交管局联手宣布,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所缴的交强险费率将上浮30%。
资料显示,2月上旬,保监会就曾与公安部联合发文表示,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此次北京地区保险监管及交管部门针对上述制度制定了相关标准,除了一次醉酒交强险费率次年上浮30%外,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两方面年度累计上浮不超过60%。
可见,北京地区将按保监会规定的最高限额对违规机动车征收交强险,这一标准被北京保监局称做“遏制酒后驾车再出重拳”。据介绍,北京市自2006年底开始持续不断坚持严厉打击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已达到412万辆,驾驶员已达到577万人,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各类事故风险逐年增多。
“这一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将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成本,是利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惩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北京保监局财险处副处长马骥指出,实行这一制度是预防酒后驾驶的需要。
一位保险专家也指出,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是预防酒后驾驶的很好办法,可以辅助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据悉,这一制度目前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普遍推行。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饮酒或醉酒驾车的记录会不会连续几年累加的问题,马骥解释,饮酒或醉酒记录以年度计算,支付交强险保费一年后,这一记录自然“归零”,重新计算。
同时,他指出,虽然本次查处目标是司机,但由于交强险是针对机动车辆征收的,因此酒后驾车记录为随车累计。
“如果饮酒驾车但没有造成保险责任事故,是否会影响车辆交强险的优惠呢?”一位车主疑虑重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负责人表示,不出险机动车的交强险优惠标准与饮酒驾车上浮费率标准并不交叉,分别计算。这将意味着饮酒驾车被查,但没有出险的车辆在下一年度继续享受交强险优惠。此前相关规定显示,机动车辆连续三年不出险将享受交强险7折优惠。
自3月1日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记录由北京交管局当日提供、由北京保监局上传至北京车险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将严格按照交强险费率方案及浮动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计算交强险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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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最终保费计算方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注: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以一辆五座家庭自用小轿车为例,交强险标准保费为950元。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0%;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次,“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45%(即15%×1+30%×1)。该车辆在上一年度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1.45(即1+45%),应缴纳保费137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