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明年4月起实施
本报讯 遇见红灯排队,为省时间随意变线插队将可能被罚200元扣2分。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规定》),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酒驾扣分加倍
据交警人士介绍,此次修改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
此次修改,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目的:交警人士表示,此次修改规定,将酒后驾车扣分标准和醉酒驾驶等同,凡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将受到扣12分处罚。根据以往报道,普通人喝一杯啤酒血液浓度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数值。
借道超车要受罚
不少车主在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常常遇到一些不喜欢排队的“捣乱分子”,这些车常常在红灯前或排队上下的路口强行变道插队,引发不少交通事故。《规定》新增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给予扣2分的处罚。
同时,新规还新增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2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处以扣6分处罚。
同时,公安部还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目的:减少乱插队,缓解城市拥堵。交警人士指出,轻微交通事故大多数都是由驾驶人不良驾驶习惯导致的,其中乱插队造成的轻微交通事故占了整个轻微违法的1/3。
恶意补领驾照记6分
与此同时,《规定》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
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目的:打击套牌车,防止恶意复制驾驶证。
6种行为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残疾人限制放宽
● 允许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5;
● 允许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 允许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取消12类记分
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违法行为的记分。
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全国近2亿人有车开
交警部门表示,目前,随私人机动车的日益普及,机动车驾驶技能已成为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技能之一,全国机动车驾驶人已近2亿人,并保持每年1600多万人的高增长速度,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办理的驾驶证业务达9000多万笔,驾驶人群体数量多、增长快、流动性强、社会面广,驾驶证业务数量激增,促使公安部修改此规定。
五大
便民措施
超期注销驾照再恢复不难
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提供法律救济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换证或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超过一年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驾驶证。而《规定》中,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委托办理范围进一步扩大
扩大了允许代办驾驶证业务的范围。
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人。
6000万驾驶人不必每年体检
针对群众反映驾驶人身体检查过于频繁的问题,新规定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
该措施实施后,约6000万名驾驶人不必每年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人,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保留了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身体情况有变要自动申报
驾驶人的身体条件状况是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重要因素。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很难及时掌握。
《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申报义务作出要求: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有关规定,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