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摩托车工业在国家的重视和支持下,产销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摩托车生产大国。
一、摩托车行业及市场情况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9年,我国摩托车销量达到了2547万辆,其中出口629万辆,出口创汇达到28.89亿美元,国内市场销量占居全球约35%的份额。
从市场情况看,随着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拥有8亿多农民的农村仍是摩托车的巨大市场所在。在2009年1918万辆国内销量中,1500万辆左右销往了农村市场,占到了国内总销量的近80%。同时,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摩托车现保有量约9400万辆,摩托车的千人保有量仅为70辆,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地区。如果我国摩托车千人保有量达到120辆,我国摩托车新增需求约6700万辆。
面对着这样一个市场规模巨大的产业,行业发展却受到了社会环境和有关政策的制约。2009年,国家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基本点出发,启动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拉动内需的效果不明显,尤其和汽车、家电下乡活动相比更为突出。全年我国摩托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7%,销量同比下降7.4%,出口下降35.7%,内销在摩托车下乡利好政策的刺激下,增长只有8.2%,据不完全统计,内销申请并享受下乡补贴的只有仅占到18%左右。
二、关于摩托车行业享受的税费政策和环境
我国摩托车行业目前除了均必须承担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税收种类之外,还要承担消费税(排量250ml(含)以下的摩托车征收3%的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ml的摩托车征收10%的消费税)、10%的车辆购置税。同时,还面临着全国152个城市的“禁限摩”的约束。
关于消费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摩托车对我国广大消费者来说,供不应求,是一种奢侈品,属于高消费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及其它综合因素考虑,财政部开征消费税。国家征收摩托车消费税,是在对摩托车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辅以消费税作为特殊调节手段,选择摩托车作为消费品交叉征收、进行双重调节的原则,其宗旨主要是实现调整摩托车产品结构和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分配公平、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为目的。而现在摩托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工具,并不再是高档的奢侈品。特别是国家早已取消了同为消费品、单价同为3000元左右的冰箱、彩电的消费税,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了汽车消费税政策,1.0L及以下排量汽车的消费税下调至1%,摩托车的消费税仍然高于这一比例,让低收入的农民来负担3%的消费税已不公平。
关于购置税。2009年1月14日,国家通过了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从2009年1月2日至12月31日将排量1.6L及以下的乘用汽车按5%税率征收购置税,这一政策刺激和拉动的汽车产业的发展,并且2010年可能继续执行。但是作为汽车行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摩托车行业,作为排量主要仅为150ML左右的摩托车,仍按10%征收车辆购置税,未能享受到产业振兴规划惠及的成果,未能与国家将摩托车作为农民重要生产生活工具的支农惠农政策同步。
关于摩托车下乡政策。财政部会同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摩托车下乡工作。实际中,摩托车上牌是农民申领下乡政策补贴的必要条件,一辆摩托车上牌需缴纳车辆购置税450-550元,检测费、强制保险费、牌照工本费、车船使用税等费用300元左右,合计需要750-850元。而摩托车下乡最高补贴只有650元。因此,农民买车上牌需要交纳的各项税费高于补贴100-200元。高额的上牌费是家电产品所没有的,使得全国大约70%左右的农村消费者拒绝上牌,同时也制约了农民购买下乡产品的积极性,不利于拉动内需和消费。重庆尝试试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办法,从政策上将农民负担降低了,但运作中由于地方利益等问题,推行并不顺畅,农民补贴依旧没有按时到位。
关于“禁限摩”。“限摩、禁摩”历程是北京从1985年开始的,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加盟,已经覆盖了我国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但目前“禁限摩”也已经与我国的国情民生、社会经济息息相关。尤其是现在摩托车已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上下班用的是摩托车,载人用的是摩托车,往居民家里送大桶水、液化气瓶、报刊用的是摩托车,家政服务公司走街串户用的还是摩托车.....。而且禁摩也是造成摩托车行业效益连年下滑,甚至全行业亏损的主因,每年抑制400多万辆销量,抑制的销售额约为300亿元,严重制约了消费能力和企业再生产的能力,还影响了钢铁、塑料、电子、化工、油品等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同时,禁摩之后,交通拥挤的状况依然存在。
三、对促进摩托车行业发展的建议
根据当前形势和摩托车工业的现状,鉴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进一步促进摩托车产业升级的考虑,我们认为,进一步调整摩托车产品消费税、购置税等从国家大政方针上讲条件具备、从应对经济形势上讲时机成熟、从维护消费者利益上民心所向,从产业发展上讲很有必要。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对排量250ml(含)以下的摩托车免征消费税。
2、取消摩托车产品购置税,减轻消费者负担。
3、在摩托车下乡政策中,降低农民上牌的费用。
4、根据摩托车产业技术升级和技术标准达标情况,取消“禁限摩”令,适当放开。
恳请国家有关部委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