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车买保险的时候,推销人员很热情;但在车辆受损索赔时,可能就会面对一副冷脸……车主朋友是否碰到过类似问题?本报在调查中收集到了保险公司的N个拒赔案例,足以警醒广大投保人。
针对这些案例,律师和保险业人士介绍,车主要学会投诉,必要时还要打官司维权。
“无责不赔”没有法律依据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责任
拒赔理由1
车有质量问题,不予赔偿
2006年2月14日,昆明车主毕洪祥驾车至明朗水库路段转弯处,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车主高仁品受伤。毕洪祥的车已买了第三责任险,并且车祸时间正处于保险期限内。他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高仁品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毕洪祥承担次要责任。
但是,毕洪祥多次和保险公司交涉后,受伤的高仁品还是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车主毕洪祥驾驶的车辆有质量问题。
无奈之下,毕洪祥只有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2010年1月19日,这起历时4年的事件终于有了二审结果——保险公司先行赔付高仁品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5万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毕洪祥提供的车辆维护检审单证明了车辆在保险期间是合格的,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维权小贴士
“按照现行《保险法》第25条,出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责任。”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说,无论车辆是否有质量问题,无论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法律责任,都应该先行赔付伤员医药费。
拒赔理由2
“飞来横祸”是意外 驾驶员无责不赔
“这是一场噩梦!”昆明律师张丹杰回想起5年前的那场车祸依然心有余悸,但是漫长的索赔之路才令他最难以释怀。
2005年9月,张律师驾着自己刚买不久的富康车,行驶在昆安高速公路上。突然,对面车道一辆夏利车失控,冲过隔离栏撞了过来,造成3死2伤,张律师虽死里逃生,但车几近报废。
事后,张律师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了案。“我刚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第三者综合险以及不计免赔险。”但是直到11月,索赔要求均未得到答复。
“保险公司应按被保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中所担负的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而车祸事故是因为夏利车的质量问题,所以事故双方都不负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驾驶员没有责任,所以保险公司理应不予赔偿。
张律师只有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后,该保险公司终于表示愿意承担张律师车辆损失的一半。“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面对这种事情我都非常无奈,何况普通老百姓呢?”张律师说,现在他只为爱车购买了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其他的险种均不予考虑,因为“买了也白买”。
维权小贴士
“无责不赔没有法律依据。”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磊认为,按照“车辆损失险”的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作为赔偿的前提条件。
拒赔理由3
怀疑骗保 有旧伤拒赔新伤
“竟然说我骗保!我哪有工夫为了千把块钱的修车费把车弄去修理厂停几天啊!”四川来昆做生意的陈太友非常愤怒——爱车撞坏了,保险公司却以他有骗保嫌疑为由,拒绝赔偿。
3月1日,陈太友在永昌小区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墙上,车后玻璃和后保险杆全部撞坏。“我第一时间想起了自己购买的那份‘全险’,立即报了案。”陈太友说,保险公司的定损人来看现场,但却在车的后保险杠上看到了一处旧痕。“这个撞痕是我弟弟春节期间开出去不小心弄的,几乎看不到,所以我自己都不清楚,而保险公司却认为驾驶员不了解旧伤的来历,有骗保嫌疑,所以拒赔。”陈太友非常郁闷,最后只好将爱车开到修理厂,自己承担了1000余元的修理费。
“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几乎能买的险种我都买齐了,但是这1000多元的修理费却没有一个险种能报销!”陈太友后悔买了这么多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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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损失比较少,可惜当事人认为没有追究下去的必要。如果要打官司,保险公司肯定赔钱。”张宏雷律师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往往认为车主都有骗保的嫌疑,能找理由拒赔就尽量找。而且保险合同中种种复杂的术语如同在玩文字游戏,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忽悠”。他希望保险公司能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诚信该从自己做起。”
拒赔理由4、5、6……
“保险公司逼着我做假”
车主张先生正在计划着做一个“假”,将近期内3个保险公司拒赔的事故一次性“忽悠”过去,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1个月前,张先生的车停在小区里被划了1米多长的刮痕,保险公司以找不到肇事者为由,拒绝赔偿。
20多天前,他的车在新建设电影院附近被一辆本田车追尾。正值交通高峰期,为了不堵路,而且他认为保险公司会赔偿,就先将车开走了,哪知保险公司以没有现场出险为由,拒绝赔偿。
10多天前,张先生又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摩托车逃了。张先生原地求助保险公司,但是保险公司依然要他报110,等找到逃逸的摩托车车主后,再谈赔偿问题。
“我咋个那么倒霉呢?”想来想去,张先生准备找一个夜晚,去一条又狭窄又崎岖的破路,自己撞进去,然后原地报险。“我不信这么晚他们还会亲自来出险,十有八九会让修理厂来处理。到时候老伤、新伤可以一起算。”
“保险公司找这些拒赔理由,消费者如果有心造假现场,是有可能得到赔偿的。”张宏雷律师评价说,但是也会出现保险公司继续找理由拒赔,消费者玩这种把戏要小心“赔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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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就是买了一份合同,消费者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什么情况能赔偿,什么情况不能赔偿。”云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高江说,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或者理赔的时候觉得存在问题,要选择投诉。可以先向保险公司投诉,如果调解不成,再向保监局、保险协会投诉。记者 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