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旧版记分办法相比,新规一次性扣12分的项目从7项减少到6项,除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这两条之外,其他4项有较大变动。
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而新规则规定,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的,旧版规定扣6分,新规加重了处罚,都列入一次记12分的行列。
有些自作聪明的人,为了逃避处罚,会想办法用套牌、假证,或者在牌照上做点手脚涂改号牌,旧规定对前者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涂改号牌的只扣3分。新规定中,对前者直接扣12分,对后者也加重处罚扣6分。
此外,新规对看到空档就钻的加塞行为也要说不了: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要准备被记6分;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将被记2分。
仔细比较,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新规定增加了对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的处罚——私家车超载,以后也要不得啦!以前未系安全带只扣1分,新规增加到2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以前扣2分,以后扣3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如果开上路,也将被扣3分。据钱江晚报
各地整治酒驾:
3月初,公安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北京保监局与北京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北京地区酒驾挂钩交强险的具体执行标准。
标准为: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新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执行,在此日期之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不会被追溯。
北京市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坚决杜绝公务员酒后驾车,对酒后驾驶公务车辆的、两次以上酒后驾车的、醉酒驾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免职、辞退等处理。
今年3至5月,江西将严打酒后驾驶、闯红灯、客车超员、不系安全带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零容忍”:酒驾或客车超员两成以上将被一次性扣光12分。
2月5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防范交通事故保障春运安全紧急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对查实酒后驾驶的,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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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根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法律制裁手段缺失的疑问。”一位法律界人士分析说,各种因素最终促成此案成为全社会痛治酒后驾车现象的一个拐点。
法学专家分析说,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一共分3个等级,普通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7年。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5年。“除非有逃逸行为,否则交通肇事罪量刑不会超过3年,从这一点上讲,我国法律对于交通肇事行为的处罚确实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