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刑法》中可能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孟建柱表示,将研究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
本报讯 《刑法》中可能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研究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孟建柱表示,将研究把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并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