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救护车紧挨着大巴。 |
救护车闯红灯撞上公交?
晶报首席记者 邹玮/文 记者 成江/图
●我市昨发生首例救护车撞车事故,致19伤
●有人称救护车未鸣笛且闯红灯,能否免责待调查
来源:深圳晶报
为能尽快赶到目的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诸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往往都会全速行驶,可一旦这些车辆在途中发生意外,又该作何处理呢?昨日中午11时52分,福田区彩田路和福中路的交界路段就发生了一起梅林医院救护车撞上公交大巴的车祸,导致包括医生在内的19人受伤,而此次事故也是我市首例涉及救护车的车祸事故。
救护车撞大巴
两人卷入车底
昨日午时雨过天晴,彩田路和福中路上的行人开始增多,信丰物流的快递员杨仙会带着顾客的快件骑车准备经过这个十字路口时,竟意外地遇到一起车祸。“我是按照交通指示灯,骑电动车穿过彩田路的。突然我的身体被身后的一股巨大冲击力撞了一下,电动车被碾碎了,而我被撞飞在地上滚了几圈,又被卷入车底下,头部差点被车轮轧到,真是大难不死。”回忆起车祸那一瞬间,杨仙会仍心有余悸,他说,当时还有一名40多岁的过路妇女也被卷入了车底。
记者在事发10分钟后赶到现场。记者看到,一辆车身上写着“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前身为梅林医院)字样的救护车右车身紧靠在一辆373路公交大巴车身上,路面残留一地车身碎片,中间还有一摊鲜血。停在彩田路北路口等候红灯的一辆的士车头也遭撞击,3辆车车身均严重变形,而救护车和公交大巴车内碎玻璃四溅,车厢内一片狼藉。救护车内的担架上还留有血迹。据目击者说,车祸发生时,救护车内还载有病人,病人遭撞击后也受伤了。
记者看到,事故现场还有一个缓冲沙墩、一个监控摄像头被撞损,现场路段未有明显的刹车痕迹。事故发生后,福田交警大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疏导交通并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
17名伤员入院
其中3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北大医院、福田人民医院、福田中医院3家医院出动救护车,共收治了17名伤员。记者来到北大医院急诊室看到,这里已是伤员爆棚,急诊室主任王光明正在努力调配医生、护士救治伤员。“我们医院有12名伤者,其中有两人腿部骨折,另一人头颅损伤,其余大多是轻微外伤。”王光明说,两名重伤者正在接受手术,医院将尽最大力量救治伤员。
在北大医院,记者见到了梅林医院的负责人,他们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该院收治的涉事救护车司机沙剑雄颈部受伤,他推托说当时记不清有没有闯红灯。
福田人民医院急诊室医生告诉记者,该院收治了两名伤员,涉事救护车内的医生李鹏头部外伤,而事发时救护车内救治的病患吴金平腿部开放性骨折属重伤;而福田中医院收治的3个乘客均为轻微外伤。据记者统计,包括在现场配合交警调查的公交司机和售票员,此次事故共造成19人受伤。
乘客讲述
救护车未鸣笛
大巴车速过快
天诚运输公司373路公交司机丘师傅和售票员带伤留在现场配合交警处理车祸。丘师傅告诉记者,他是路口绿灯亮时,由东向西行驶上福中路的,当时车上载有30余名乘客,而救护车由南往北闯红灯行驶上彩田路,是救护车一头撞上了大巴。丘师傅表示,他之前并没有听到救护车鸣笛,并称自己车龄10年,当时行车速度并不快。
但是,现场3名等待救治的受伤乘客告诉记者,公交大巴穿过十字路口时车速超快,而救护车确实没有鸣笛,只有救护灯在闪烁。
交警说法
救护车能否免责
有3个疑点待解
根据医院《救护司机值班职责》规定,执行急救任务时,必须按规定使用警报器与任务灯,车辆返院后严禁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就是所谓的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昨日,患者吴金平的妹妹吴女士告诉记者:“姐姐有高血压,是梅林医院的救护车送到福田人民医院检查的,然后在回梅林医院的路上出了车祸。”
“即使救护车是特殊车辆,但司机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行使特殊权力。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大巴司机和乘客在事发前没有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声,救护车是否是在紧急接送病人,救护车是否有闯红灯,这些都存在疑点,还需进一步调查。”福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说,救护车的“优先通行权”并不等于“免责特权”。在这起车祸中,救护车是否应该担责,还需要待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才能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