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8年的磋商与努力,福田汽车与戴姆勒的合资项目终获重大进展,在德国总理默克尔第四次访华前夕,该合资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7月16日上午,在德国总理默克尔和中国总理温家宝的共同见证下,双方企业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共同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
据了解, 双方合资项目总投资为63.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双方按照50:50股权成立中重卡合资公司,其中,福田汽车以现有的欧曼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的28亿元人民币出资,戴姆勒以等值现金出资,合资年限为50年。
合资公司将生产福田汽车现有的“福田欧曼”中重卡产品和戴姆勒许可的排放标准和动力分别达到欧V和490马力的OM457重卡发动机,达产后,整车生产能力为10万辆1年,OM457发动机为4.5万台1年。
经过协商,福田汽车将保留“欧曼”中重卡产品专有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海外市场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戴姆勒将提供技术和专家支持,帮助合资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升级。2009年,福田汽车已实现商用车产销量突破60万辆的历史最好业绩,目前正积极致力于企业的全球化发展。
福田汽车方面表示,通过与戴姆勒合作,福田汽车可以快速掌握全球化发展所需资源,有利于福田形成世界知名企业品牌,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牌知名度,促进中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战略的发展,真正实现我国自主品牌汽车打入全球市场的梦想。商报记者 蓝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