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11点半,在成都西安路派出所,何鹏埋着头,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他因违反交通法规后推搡执法交警,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9日下午5点过,交警四分局民警向欢在西安中路执勤,远远看见一辆蓝色轿车从实业街开过来。
到了路口,轿车左转进入西安南路。因为这个路口禁止左转,向欢将轿车拦了下来。
在查看了驾驶员的证件后,向欢按规定对轿车驾驶员进行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警官,算了嘛。”在向欢开具罚单的时候,驾驶员何鹏拍了一下向欢的肩膀,向他求情。向欢没有说话,继续写罚单。
“然后,他就开始使劲推我,还踢了我一脚。”向欢说,何鹏的推搡把他手里的本子和笔都弄掉在地上,“他还做出一副想打人的样子。”随后,在不远处执勤的几名交警一起,将何鹏扭送到了西安路派出所。
在派出所,何鹏开始不断地向民警求饶,他表示愿意就其过激的行为向向欢道歉。
当民警问何鹏为何在违规后不配合交警执法时,他说自己“心情不好”。
对于交通违规,已在成都呆了1年的何鹏说他是西昌人,对成都的路不熟,不知道该路口禁左,才会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