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8月28日专电(记者来建强)福州警方日前深夜“伏击”酒后驾车者,并首度利用当地媒体对首批醉酒驾车情节恶劣的违法人进行实名曝光。实名曝光醉驾者的做法引发了社会争议:有人拍手称快,认为警方这一强力整治的方式,是一剂药效猛烈的“醒酒汤”,对所有酒驾者具有很强的威慑力;但也有专家建议,警方对实名曝光的做法还需出台细则规定加以明确,“醒酒汤”要让酒驾者喝个明白。
日前,福州警方在市区多条路段的酒楼、娱乐场所等集中地,“伏击”酒后驾车者。在8月18日深夜至19日凌晨的四五个小时内,警方就查获了酒后驾车29起,醉酒驾车6起。警方除了将这6名醉驾者依法拘留,还将6人的姓名、籍贯、职业和车牌号码等个人信息在当地媒体曝光。
记者在这份曝光名单上看到,6名醉驾者多数经商,其中3人是“福州人”,两人为“福建人”,一人来自“广州珠海区”。来自“广州珠海区”的罗姓商人当晚驾驶一辆广东牌照的小车,酒精测试值高达136.8毫克/100毫升,远远超过了醉酒驾车标准。还有一位王姓“福建人”的酒精测试值竟高达203毫克/100毫升,是6人中酒精值最高的一位。
据警方介绍,以一位体重70公斤的成年人来说,要喝8瓶左右的啤酒,其体内酒精含量才能达到203毫克/100毫升。
福州警方没有对实名曝光醉酒驾车的做法向社会加以详细解释,也未公开表示是否将会再次曝光一批醉酒驾车者的个人信息。
不少福州市民对警方实名曝光醉酒驾车的做法拍手称快,认为对“酒驾”者,不强力整治难有威慑力。
“现在,"酒驾"行为屡见不鲜。在部分开车人的眼中,体验酒后速度的刺激,远不是道路安全的良心顾忌所能阻挡。”一位家住市区湖东路的陈姓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防止醉酒驾车行为伤害他人生命与社会和谐,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加以整治。把醉酒驾车者实名曝光,将对所有酒驾者产生很强的威慑力。”
福州市直机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已有5年驾龄,虽然偶尔也会在喝一点酒后驾车上路,但侥幸一直都没有出过什么交通事故。最近看到福州警方对醉酒驾车者进行实名曝光,他感到警方的专项整治很有威慑力,以后若酒后驾车被逮个正着,又被实名曝光,那简直会让他脸面扫地。
在福州市拘留所呆了几天后的王姓“福建人”见到记者第一句就是:“我这下再跟朋友出去,肯定成了酒后驾车的反面典型。这次教训太深刻了,现在每次朋友过来探望我,我都会嘱咐,别酒后开车。”
公安部日前在开展全国统一的惩治酒驾行动时原则上允许,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违法人,要公开曝光。法律专家建议,在采取实名曝光醉驾者等严惩措施时,各地警方还必须出台相关的细则规定加以明确,“醒酒汤”要让酒驾者喝个明白。
福州祖函律师事务所邱宏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安执法部门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对维持良好的社会治安是当务之急,但一些地方公安执法部门对整治中出现的情节恶劣的违法人是否要公示、如何公示,都没有明确的细则规定。
厦门大学教授陈培爱告诉记者,尽管目前各地严厉整治“酒驾”已有一段时间,但仍有心存侥幸者或自认为有背景的驾车者,不惜以身试法,这不仅暴露出少数驾车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也说明在没有明确法律细则规定支持下的执法显然威慑力不足。
“当前,各地警方采取实名曝光醉驾者等严惩措施,必须及时出台相关的细则规定对此加以明确,"醒酒汤"要让酒驾者喝得更明白。”陈培爱建议,“只有从法律层面加大对酒后驾驶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酒驾"陋习才会逐渐从路面消失,形成城市交通文明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