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497.78亿元,同比增长18.2%。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的快速增长是拉动全省消费品市场的主要力量。前三季度吉林省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及个体户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23.55亿元,同比增长29.2%,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拉动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7个百分点。
二是新兴热点消费增长较快,对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起到了重要拉动作用。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企业销售类值中,食品、衣着、用品类商品销售同比分别增长29.3%、34.1%和28.4%。其中,汽车类商品销售增长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