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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加强对汽车销售及配件监管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2010年11月25日14:34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编者按]112426日,2010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在西子湖畔的杭州举行,大会邀请到众多宏观经济学者、汽车行业专家与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就当前汽车流通领域的核心命题、难点及发展态势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在25日进行的2010中国汽车流通发展论坛上,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重要商品流通处处长胡国强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演讲,原文如下:

2010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重要商品流通处处长胡国强演讲,实录如下:

  非常高兴参加本次的2010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今天我想跟大家交流三方面的问题:

  第一方面汽车市场监管的有关情况,第二个汽车品牌经销商发展的情况,第三个汽车市场诚信经营的问题。

  (图)大家请看一些数据。

  今年1到10月,全国汽车市场的基本情况,第一个数据感觉产品质量法查处的汽车案件是25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查处的汽车案件5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汽车经营案件8件,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查处汽车经营案件520件。

其他特别是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比较多的,查处案件370件。1到10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955件,2945万元。

  下面我们跟去年同期来比较,应该说今年1到10月查处的案件跟去年同期相比有增有减,减的有两个数据,第一个依据选举权权益保护法查处的案件,和依据产品质量法查处的案件分别都有下降。但是喜中有忧,我们按照无照经营管理查处的案件增加了210%,从去年的140件,增加到今年的520件,增量是380件。

  虚假案件跟去年持平,这里面有几个情况,为什么消费产品质量法查处的下降93.77%,我们从流通领域的抽检和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汽车的质量大幅度提高。第二个消费者的投诉方面的分析,案件下降7.5%,说明我们汽车经销商诚信经营的水平的提升。还有是我们按照公平交易法查处的案件也下降了,说明汽车经销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也有所提高。为什么无照经营的案件增加了,我们很多经销商在没有取得总经销商和生产厂授权的时候,也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时候已经卖车了,这就属于无照经营,同时这个案件上升的并不多,是7%。

  所以,根据我们上述监管情况,今年7月26日,我们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工作的公示。这是加强汽车市场监管近五年以来对汽车销售行为配件质量、消费者投诉等方面进行重要部署的通知。以前都是下发在其他的通知里面,这次不一样是3个部门联合下发,中心任务是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这里面也有几项重要的工作:

    第一个,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规范汽车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

  第一个工作重点,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商商服务店,汽车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行为。

    第二个严厉查处汽车品牌消费商服务店,利用汽车按揭贷款、保险等便利,收取好处费的商业贿赂。今年我们有几个省突出查处几个重大的案件。大家可能都知道了。

  第三个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的广告违法行为。现在很多经销商包括很多的厂家对自己的排名情况进行虚假宣传。

  第四个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推动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使经营者违规销售的意愿,或者是其他不合理的行为。

  二、强化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商品质量监管,维护汽配商品市场秩序。

  第一个是依法进行质量检查,严格查验汽车的商品包装标识。

  第二个加强汽配市场的日常巡查,对发现没有表明汽配的产地、商品的名称,代理商或者是经销商,以及没有合格证的标识进行处理。

  第三个是加大流通领域汽车配件质量的不合格产品的退市。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汽车商品。

  第二个汽车品牌经销商发展情况。

  (图)首先请看一组数据。截至昨天为止,我们工商总局公布了今年汽车品牌经销商4S、3S一共是8712家,我们正在核查和调查还有5000余家。按照常年的惯例离元旦还有一个多月,预计还有一千家经销商名单正在申请和申报。所以今年的经销商新增的数量将达到1.4万家。

  下面是我们这几年来,从2005年以来汽车品牌经营办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统计已经核准备案了6.3万家,由于多种原因,也有一些汽车总经销商的原因,预计大概实际经营的经销商是5.5万家。今年汽车产量达到1700万辆。

  从今年备案的数量来看,都超过了往年。去年汽车经销商数据是9442家,增加了将近5000家。所以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的情况?有以下几个原因:

  1、2010年中国的经济形势城下企稳的态势。

  2、今年以来我国继续实行汽车下乡的政策,同时我们汽车生产企业开发了很多农民买得起、用得好,能够适应农村需求的汽车产品,扩大汽车消费。

   3、工商总局认真贯彻提出了四个统一,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相统一。特别是今年以来,工商总局的汽车备案已经达到了每个季度备案一次,根据今年的新情况我们将达到6次,就是两个月备案一次,已经完成了四次,12月初还有一批,这一批把今年11月底以前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备案的所有的经销商备案完毕。让我们的经销商赶上春节的销售旺季,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工商部门服务企业的理念。

  从今年备案的情况来看,经销商数量上来分析,自主品牌、百姓车价廉物美的车是经销商增速显著。

  从地区上看,二三线城市、县城以下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经销商数量增速较快。北京、上海、杭州等较大城市,经销商发展一年也就是几十家,像西部的甘肃、山西、河南、河北都是快千家了。

  第三是亿分公司形式的经销商出现的比较多,这经销商做强做大的特点充分体现。

  这也是我们大家期待的,我们服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但是汽车经销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个,今年是1.4万家,我担心诚信经营和经营理念的问题,第二个问题,特别是到年底了,大家都赶上数量,加价车很多。加价车的出现了我们经销商快速发展同步发生,所以我们跟汽车流通协会也进行了沟通,对那些加价现象、加价数量、加价价格比较多的经销商,要进行研究。对老百姓所欢迎的价廉物美的、供应充足的汽车品牌,我们将进行特殊、快速的通道让他们卖得到。对加价车的问题,很多经销商发展下去是无车可卖,对这样的经销商我们可以采用一些暂缓的措施。

  汽车经营当中存在其他的问题,第一个汽车经营汽车未经供应商授权,以品牌经销商名义开卖。

  第二个汽车品牌经销商未为工商部门备案,也没有登记,或者说工商商家已经授权了,或者是没有到工商部门变更的。

  第三个品牌经销商设立了二级经销商、非无法分支机构的经销商,或者说汽车连锁企业,从事品牌汽车销售,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

  第四个以展示厅、售后服务等形式便变相从事经营活动,这样的案件也比较多。

  第五个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事件时有发生,主要是夸大汽车的性能,行业排名等等。这是误导、欺骗消费者。

  下面说一下汽车市场诚信经营的问题。

  第一个,研究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大家都知道2007年,工商总局发布了《二手车买卖的示范合同文本》,大家反映都很好。我们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以后,推行有利于消费、报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良好秩序的形成,在行业内外都受到一致好评。近几年以来根据我们二手车合同的经验,我们在08年的时候,跟广东省进行研究,深圳已经试点,就是汽车流通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有三个,第一是汽车销售合同文本,第二是试乘、试驾驶文本。这个反映都很好,所以我们下一步还会继续研究、沟通,为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研究和推广。

  规范销售者、经销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证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着力解决个别经销商利用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今后我们还将研究汽车生产厂家总经销上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的问题,就是分段来解决。

  第二个问题,开展诚信市场和诚信经销商创建活动。

  2006年12月1日的时候,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全行业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紧接着我们经营活动的创建,我们工商总局今年5月份也对全国的有形市场里面开展了创建诚信经营的活动,制定了江苏省常熟一个小商品城的示范标准。推广了消费者市场、家具市场等等活动。今年年底各个省先报一到两家诚信市场,进行全国性的调查,明年的时候我们跟中国流通协会,把数量弄得更大一些,特别把汽车有市场进行表彰公布的内容之一,还有一个在各种企业流通协会,在有形型车市场开展诚信经营者的创建活动,农民经营户的创建活动。到春节年后以两家发展的形式做。

  第三个修改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我们紧接着工商总局会同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质监总局等部门,对目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行研究、修改。09年12月份一直在研究,由于汽车产业政策没有出台,大的方针政策还没有定下来以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稍微放了一放,预期也会很快,在2011年会完成,着力解决当前汽车市场流通中大家关心的问题,包括经销商备案的问题等等。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有些不一定对,请大家批评指正,祝贺会议圆满成功,祝大家在杭州工作、生活愉快。谢谢!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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