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和通用汽车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汽车)在长春宣布“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通用公司)挂牌。吉林省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和长春市市委书记高广滨、市长崔杰分别代表当地省、市政府对一汽通用公司的挂牌表示祝贺,并与一汽集团公司总经理徐建一、副总经理吴绍明、许宪平和通用汽车执行副总裁兼国际运营部总裁罗瑞立、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总经理甘文维,共同为合资公司成立揭牌。
在新成立的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中,中国一汽与通用汽车各占50%股份,项目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合资经营期限30年,合资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一汽哈尔滨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和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合资公司的子公司。
中国一汽总经理徐建一在致辞中说:“轻型商用汽车在国家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将扮演重要角色。中国一汽与通用汽车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轻型商用车市场重要性认识具有高度共识,双方合作对达成各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一汽落实国家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以及进一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积极举措,同时也是扩大自主产品市场规模和进一步提高一汽市场地位的重要增长点。合资公司的发展将得益于双方在产品、研发、营销等经营要素方面的优势资源,不断提高商品力和营销力,满足日益发展变化的中国及全球轻型商用车市场需求,为广大客户提供值得信赖、价值型的轻型商用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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