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合同的签署,涉及到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三方利益,其中一些以厂家为主的强势条款,由于违背了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保受诟病。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三方拟定的《品牌经销商授权合同》草案也在今年7月遭到汽车厂家的强烈抵制而中断。
2010的授权合同签署在即,厂家对经销商的授权合同是否有所改善,厂商矛盾又该如何协调,搜狐汽车就此问题专访了奇瑞汽车总经理助理金弋波,了解车企代表对此问题的意见。
搜狐汽车:您认为,厂商关系是否处于失衡状态?由于授权的关系,经销商是否从属于汽车生产企业?
金弋波:我不认为是失衡,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由于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所以它们的立场也不一样。但是,我不认为,经销商处于从属地位,汽车厂家和经销商应该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经销商不做了,那么生产厂家的正常销售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生产厂家不授权给经销商,经销商也没法销售厂家的产品。
金弋波:奇瑞和经销商的关系不错,自奇瑞2001年开始销售汽车开始,就奉行“经销商利益是奇瑞的生命”。现在,奇瑞产品如果调价或是更新,都会对经销商补偿,有些厂家就做不到。你可以去向奇瑞的经销商打听一下,看看有哪个经销商赔钱。另一方面,在经营中,厂家和经销商如果没有矛盾那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能将经销商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
金弋波:奇瑞与经销商的销售任务是一年一签,但授权期限是长期授权。而且,奇瑞对经销商指定的意向目标比较低,经销商一般都能超额完成。
搜狐汽车:您认为,有必要在全行业推行授权合同范本吗?
金弋波:我个人认为,统一格式的合同范本无法操作,因为每个企业的产品、营销思路都不一样,所以没法签订统一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