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梁洪:邱律师你说到这儿,在我们直播开始的时候有很多听众都发来短信问一个事,像9744说,我是一个捷达车主,早上就听我的一个朋友说了,捷达ABS故障隐瞒事实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事,我今天开起车怕怕的,想问一下别的车企还有没有这样隐瞒不报的事情,心里很慌。
南辰:我了解不光是捷达,确实是潜规则,有些厂家是这么操作,包括像刚才一开始说到的厂家私下跟消费者沟通,把相关信息捂下来,08年质检总局开会的时候就点过这个问题,有一些厂家私自给消费者很多的承诺和优惠,把这个问题信息就掩盖了,这个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做法,包括捷达这个问题,因为我也看了相关的媒体报道,实际是发一个文件到4S店,对有可能引起故障的ABS部件悄悄的就换了或者检修了,实际是违反咱们国家召回法规的一种行为。因为闲扯到公共安全,你不能悄悄的不上报主管部门就解决了事,因为我们不知道你是不是彻底解决了,是不是还有其他隐患的车,这些你都不公示,私自维修了,我觉得是一个非常没有企业诚信的事。
邱宝昌:这样的问题如果确实厂家已经知道,发了通知了,找来的给你解决,没有找来的不解决,如果这样就是故意隐瞒缺陷产品的重要事实,实际这应该要处罚的,在我们召回管理规定当中有相关的规定,当然那个处罚很弱。我们7月1日《侵权责任法》第47条就明确规定了,故意隐瞒缺陷产品还继续生产、制造造成损失的话,我们国家第一次提出惩罚性赔偿,不像美国赔一点几个亿、十几个亿,我认为就不是赔一辆车的问题,几百万都有可能。
主持人梁洪:几百万对车企业不算什么。
邱宝昌:一个车企赔三亿人民币也没问题。
南辰:但是他不走正规程序,省的钱可是天价的钱,悄悄在4S店环节就处理掉了。
邱宝昌:正因为他的违法成本低,有精算师,不是每个车都发生这个问题,可能出现这种安全缺陷造成的这种损失的补偿远远低于他召回的成本,你罚我3万吧,罚十个3万也没有问题,不能重复惩罚。这就是冒险,明知道有也没事,视人民的生命安全为儿戏,像这种不仅仅是民事惩罚赔偿,应该坐大牢。还没有讲消费者怎么解决的问题,南辰刚刚讲第一点就是一定要发出声音,第二,在目前情况下,现行的制度、现行的车况情况下我们怎么办?我们可以回顾,原来十几年前买车就是一张发票,买了就去上牌了,所以买谁的什么什么约定没有。后来我们有合同的,所以说市场经济契约意识一定要强,例如你没有给我三包,国家的三包也没有,或者你给我的我不满意,比如发动机如果出现,我给你多一些,发动机如果熄火几次查不明原因,确实双方认可的,怎么替或者代或者补。偿,出现异响,人家都没有异响我这个有异响,尽管合格也应该给我退和换,双方买卖合同要增加这个内容。有漏油、有跑偏,小的问题出现解决了,还有补偿的问题,都应该有,出现问题以后就拿合同说话,要不赔我不要法律给我明确的东西,我合同约定很明确,法律肯定是保护双方的合同约定的,我们逐步从合同上去增加条款。当然如果是在一车难求的情况下,加的条款都是废话,你还得加钱,但这也是一个思路,因为我们现在车辆是1300多万辆,我想车市不是永远供不应求的时候,肯定以后消费者用货币来选择怎么选择?选择诚信度好、服务好,还有我们能够充分协商合理条款的,绝对不会选择故意隐瞒缺陷的、服务差的,像有的用副件充当正件的,本来是换配件给你换总成的。
主持人梁洪:邱律师说的绝对是一个思路,但是在中国目前汽车消费状况下可操作性太少了,如果你跟卖车的提出这个,人说您走了,后面有的是人排队买呢,再见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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