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听听邱律师的观点,很多人都在置疑加价这部分钱,按理说应该开到车款里面的大票,但是这个钱没有开到那发票里,一般经销商给你开一个装饰票,这样的运作方式合理合法吗?
邱保昌:我认为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也不合规,应该到了需要根治的时候,从加价社会现象和原因有产销供求关系的问题,有营销策略的问题,相当于农民工买房哄抢房价一样。
但是首先有明确的明码标价,这个车统一价多少,指导价多少,最后买车的又以收装饰费名义,牌号费名义等等,在明码标价又收三万、五万,甚至八万这样的行为,显然是违法,我们销售管理部门对这种行为也不要视而不见,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这里面是不是有一种串通行为,个别厂商和经销商联手的问题?这个应该查明,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是供求关系,还是营销手段,还是追求利益。首先要合法,如果在价外明码标价之外去收取就应该受到处罚,受到制止。
刚才讲到强制的所谓装饰费,买车必须要搭售一种装饰服务,十几年命令禁止的,但是现在市场行为中很多部门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认为是市场行为,是错误的理解了法律法规。例如这个车20万供不应求,可以定到25万,可以调整,调整以后把价格明码标价,现在所有人都排队去买了,买了以后谁加价,把这个车给谁,这实际上就违法了,假如张三李四都去排队买了,应该按照时间顺序,现在是不按照时间顺序,按价格高低来买,现在有价格法规定,包括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国务院法规,发改委部门规章,以及我们人大通过的价格法,都有明确规定,但是遗憾的是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价格法也好,法律法规在这种汽车加价潜规则当中显得是黯然。
主持人:如此苍白无力。刚才邱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这个事,直播间他们两位观点认为这很正常,这是市场的行为,因为有人愿意掏钱。
邱保昌:他们两个人观点我也认同,加价不应该是统一的价格,你这卖多少万块钱,加多少,这是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利,高低不是问题,价格高和低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合理定价,但是不允许定价以后看人多以后加价外价,违反了法律法规应该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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