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声音:
汽车产业专家、复旦大学教授芮明杰:
加价销售方式不足取
加价销售是一种“隐性”的市场操作方式。
目前,国内汽车市场是一个“财源滚滚”的市场,有关数据表明,各大厂商的平均利润都在15%以上。国内汽车市场这块“庄稼”先天肥沃,汽车经销商不用靠优良的售后服务等“后天努力”就可以得到好庄稼,所以经销商关注更多的是,如何让这块利润丰厚的“庄稼”抓到自己的手里,这也是 “幕后交易”等非市场调节手段乘虚而入、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目前国内一些汽车产品,尤其是一些紧俏车型供不应求的话,那么可以索性象房地产价格一样,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上下浮动价格、明码标价来进行自我调节,这样取缔“隐性操作”的渠道,让市场来调节,价格可以变动,而不是隐性的调节,反而有助于市场竞争。
现在,厂商、销售商心里都十分清楚,车子之所以紧俏是因为短期的供不应求造成的。今后,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完善、产能不断增加,以及入世关税的进一步降低,加价销售的局面总有一天会被打破。可以预言,到时这种隐性操作将难有生存之地。
由此,汽销商应该更加注重长期效应,从售后服务等实实在在的软件着手,塑造自己良好的品牌形象;对于消费者来说,也不要一味地进行盲目消费,花冤枉钱。
市场协会营销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田毅:
所有消费者都是平等的
虽然加价销售让经销商从中获得了短时利益,但是对于品牌形象将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价格的调节实际上对于整个品牌是有负作用的。对厂家来说,所有消费者都是平等的,产品一旦定下价格,应该让消费者按照同样的价格购买这款产品。一旦格局被破坏,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产品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无论是现金加价还是变相加价,结果都是消费者多掏银子。从整体车市来看,虽然个别车型短期内出现供需矛盾,但经过一段时间后,价格便会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回归原价,甚至可以用优惠的价格购买到车。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理性购车,拒绝加价提车,才能最终使自己获益。
汽车评论专家贾新光:
加价销售违法,消费者不要“惯坏”车商
在国内,现在基本上不允许“降价”,只能说“优惠”,提价也是变相在做。对于加价提车,这首先是违反了《价格法》,属于价外加价;有的经销商加价不开发票,涉及到偷税漏税,加价提车是人为导致市场价格混乱的做法。
同时,提车加价也反映了中国消费者的不成熟,本来一款新车的投放就需要时间,但是中国的消费者等不了,非要提现车,这是没有必要的,据我所知,国外有些车的交货时间达到了2年,但是人家还是在等,并没有要求加价提车。国内消费者的这一不成熟的消费观念,“惯坏”了很多车商,使得他们敢于把本来有现车的车说成没有现车,要提现车就要加价,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因为很多经销商加价都是不会开发票的,这就导致了有关部门对加价进行查处的时候缺乏证据。所以在我看来,要杜绝加价提车,主要还是要靠消费者自己,老老实实等一等,经销商也就没处加价了。
杭州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的虏科长:
加价必须明码实价
我们对车市加价现象关注已久,一方面,加价现象反映了不同产品真实的市场竞争,是市场调节的体现;另一方面,它确实也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允许商家根据市场需要,以厂家指导价为基础上下调节,但前提必须是“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加价销售的车商都几乎都没有做到明码标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