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L及以下车购税减半
2009年的中国车市,最为消费者关注的政策莫过于1.6L及以下车购税减按5%征收,正是由于这项政策,中国汽车销量预计将取得高达45%的增长。
1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目前购置税一律为10%增收,其计税价格为车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以购买一辆10万元的车辆为例计算,消费者在购车环节应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10万元÷(1+17%)×10%=8547元。而按照降低后的税率,假如这辆车的排量低于或等于1.6L,它的购置税将为10万元÷(1+17%)×5%=4274元,比原来节省一半。
1.6L及以下车购税减半并没有减少国家的税收,反而为国家税收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今年前10个月汽车消费税同比增长12%,汽车购置税同比增长6.3%
同时,这项政策也促进了汽车产品消费结构调整。1.6L及以下汽车销售量的增加在全社会形成了小排量汽车的热销,对于节能减排大有裨益。
第三,此项政策也极大地增加了自主品牌汽车的销量和市场占有率。由于很多本土车企的畅销车型都集中于1.6L及以下排量,受惠于这项政策,前11个月,乘用车自主品牌共销售409.24万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44.35%,远远领先于日系、德系、美系等乘用车销售量。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今年中国国民经济增长保8%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国务院决定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表示,购置税缩水有四个不利影响。与维持原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相比,减按7.5%征收对我国节能减排不利、对中国汽车自主品牌发展不利、对明年汽车销量总体增长不利、对明年国家总税收也是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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