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状:概不退换——冻结消费者
有些厂家似乎将汽车质量的把关责任交到了消费者手里。
说实话,这些都是厂家该做的事情,然而消费者即使有再多的信息,也没法并且也不应该承担新车故障的责任呀。卖车的时候,有的销售商说:“您要是不满意,我们是包退换的。”态度那叫一个好啊。可真要到了消费者不满意,提出退换的时候,销售商就认准了车不归自己管了。别说当时很难找出毛病,就是找出了毛病,只要钱一到位,那这辆车就是您的了。是丑是俊还是残您都得领回家。
陈先生购买某品牌汽车一辆。提车之后,他突然发现,汽车右方后门处有一处长达30公分的划痕,自己在买车的时候没有发现;此外,汽车开起来的响声有点大的出奇,开始并没有注意,一位开过相同车型的朋友试过这辆车后,提出了这个问题。陈先生多次与厂家联系,但是厂家没有任何答复。陈先生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一句话提醒了他:“这车该不会是问题车吧?”陈先生一琢磨,也是啊,如果真是完好的新车,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于是他向4S店要求检修该车或更换车辆。谁知4S店的人说:“我们这里卖的都是新车,你说的换车是不可能的。”最后4S店也是程式化地给车主免费检修,又心虚地送了几次保养,便草草了事。
其实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只能吃个哑巴亏了,谁让咱买车的时候没看到那个划痕呢,提车的时候还真别高兴过了头,一定要冷静下来,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要上了户口,领回家,一般情况下那就得收着了。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都会埋怨自己买车的时候不懂车;然而最新出现的一些情况,让懂车的消费者也讲不出话来。
常州的肖先生在某4S店看上了一辆轿车,当时被服务人员说得动了心,于是交下了3000元的购车定金。后来肖先生做生意需要资金运转,希望经销商先把这3000元钱给自己,等到资金到位之后再付款买车。谁知经销商居然拒绝将定金归还肖先生,说车已经发货了,肖先生到时候过来付款取车就好了。肖先生无奈地说:“交了定金,就不能不买车啦!”
当今法律对于定金的规定也只是限制在商品原价值的20%,并且销售方违约,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很多4S店吃准了这条规定,在您看车的时候,千方百计说动您放下定金,之后,就算您改了主意,销售商也没什么好怕的了,这辆车反正卖出去了,你就是不买了,店里该得的利润也得了。所以消费者不要被店家的花言巧语忽悠,一定要拿好主意,想得长久些细致些,定金是不能随便给的,给出去就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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