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期《星期三会客室》栏目,与大家一起探讨了汽车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症结何在。
主持人:北京时间10点07分,这里是汽车天下节目。今天是汽车天下和警法时空联手的一个特别节目,所以请今天的搭档姚博跟大家打一声招呼。
姚博:大家好我是姚博。
主持人:我们的节目正在搜狐汽车上进行同步直播。为什么今天汽车天下牵手警法时空呢?是因为一个我们曾经聊到但是没有聊透的问题。
姚博:我主持警法时空已经很多年了,但是从2003年开始,汽车侵权案就开始增多了。
主持人:我们也在搜狐上进行了网友意见征集,我们看到了两个方面不同的意见,一方面认为山寨没有什么不好,春晚都有山寨,有本事你别造轮子、别造方向盘啊。另外一类案件认为,为什么我们民族的汽车怎么就不能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风格呢?综合以往二中院和国外审判的类似案例,我们逐一的分析一下,到底怎么判断汽车的外观设计包括汽车商标是否是真正的侵权了。对于此刻听我们节目的听众和网友我们来做一个征集,您认为马路上跑的车,谁和谁长得最像。对于汽车的商标LOGO,您觉得谁和谁长得特别的像。大家可以通过短信和网络方法和我们一起来互动,我们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汽车知识产权的话题。介绍一下直播间的三位嘉宾。
姚博:两位是我的老朋友。北京市第二种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副庭长邵明艳,另外一位是周晓冰。
主持人:还有一位是经济观察报汽车版主编张耀东。直播间的三位嘉宾说一说,你们现在不是法官、不是主编,你有没有某天突然看见,这不是那什么什么车吗?怎么后面起了这个这个名啊?有没有类似这样的?
主持人:我记得当时有一款名字叫CEO。这车一过去,我说这是宝马吧?含糊半天,还有人把这CEO给扣了,安了一个BMW。我们稍候还会联系厂家的代表,还会联系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位教授,从艺术的角度来谈。二位法官是从绝对的法院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来跟我们评判一下这个事情。我信我们先从几个案例开始说起。
姚博:2005年开始,这一类的纠纷开始宣判和浮出水面了。邵厅长,您审判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类的纠纷,我看了这些纠纷审判书,就象一本书一样,这样的案子太耗人了。您给我们说一说自主品牌在外观的纠纷中。先说咱赢的?
邵明艳:这类案件今两年是比较多的,在这两年之前比较多的是商标案件。这两年新类型的汽车产品比较多了,而且都是以外观作为主打的,所以感觉在这方面的纠纷也接踵而来了。实际上这一类纠纷我们具体的惩办法官,周晓冰法官相对熟悉一些,他可以先介绍一下。
周晓冰:我先来说一个胜诉的,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诉秦皇岛一个公司的案件,这个案件是关于客车的外观。这个案子经过我们合议庭的评判认为它这个外观是属于抄袭模仿了华晨金杯客车的外观,最后确定是侵权行为,我们判了20万。
主持人:不多呀?
周晓冰:不是太多。它的配套数额的确定有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它的时间、它外观对于整个车,虽然这个车的价值比较高,但是它的外观在这个车的价值里面到底占多大的比例,这也是比较难的问题。不能说人家卖了外观抄袭像的车,所有的利润都是你的,也不合适。还有其他各方面的因素都左右着这个赔偿数额。简单的说从这个赔偿数额也看不出什么。
姚博:这是咱自家人跟自家人掐起来了,拿钱来。
主持人:我们最为关注的是您到底是怎么判定的?这个标准是什么?
周晓冰:这个判定相对比较复杂。但是我觉得从听众的角度去理解,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你判断了这个怎么样能够判断得跟法律人士判断得一样。首先整体看一下,其次局部看一下,最后再综合判断一下,实际上就是这三步走。
姚博:这三步走也挺难的,整体看一下,怎么能让这个跟那个相似?拿尺子量吗?
周晓冰:不是。商标是用来区别于产品的服务和来源的。这个东西是谁的,这是它的关键作用,你看这个商标近似不近似,侵权不侵权,关键是让消费者最后说我把这一家的认成那一家的了,这就是从法律上判断的一个侵权了。但是外观跟它有差别。外观我们主要保护它对于工业产品美感的东西。我们为什么说消费者有时候除了他的技术、生产厂家各方面因素来考虑,这个车好看我才买它,我开着很拉风,这里面就有影响消费者的因素。这个东西就要保护,保护这种给消费者美感的享受。
主持人:但是这太感性了。
周晓冰:所以结合我们刚才说的这三种,一开始整体要看一看,刚才梁洪说都有四个轮子,都有方向盘,他受到产品本身的限制,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除了四个轮子外观之外,还有一些局部细微的东西,这些东西对它的美感产生了很大的作用。前脸和后屁股是影响车外观很重要的地方。整个车过来给人感觉,还是流线型各方面来说,都有很大的关系。一个是从整体来看,先不要去扣这些小的细节,比如说车灯这一块有一些特别奇怪的东西可能很好看,先从大面晃一下。后面再抠细节。把四个轮子每个车都必须有的东西去掉,找一些他独创性的东西。比如说他的前脸跟别的非常有差异,给人的视觉冲击非常不一样,这一块就是他保护的重点。你你要比的这一块是不是一样。最后,再综合判断一下,最后就定性了,还要回到整体上来判断。从听众朋友的角度来说,不需要一定有这么多的步骤。法律上是依据这样的步骤来定,但是从听众朋友这一块来讲,你觉得这个车跟那个车给了你相同美观的享受,这样就可以了。
姚博:我不知道梁洪有没有听懂,我觉得知识产权这个活我真是干不了。因为美观的主观感受不一样。周法官也说了,先看印象,再掐两头,再看印象。两辆车放在这儿,这个美不美?美,这个美不美?美。主观判断怎么在法律上用细微的东西去衡量?
周晓冰:这里面还有一个法律上的讲的视角的问题。比如说张耀东的,我们法律上不要以他的角度来看,因为他是专业人士,他看这个东西的时候,非常关注这个东西和那个东西有非常局部的差异。他的专业人士和别人就不一样。对汽车完全不了解的也不太合适。我们说一般消费者,对汽车有一定的了解,是汽车的使用者或者是购买者,或者是我的潜在用户。这一批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一千个人眼中还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判断不一样。但是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他有一个大致的倾向。
主持人:还是挺难的。因为从我的角度上来讲,我觉得法律是一是一,二是二,黑白分明,他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可以白纸黑字写在这儿看的。但是今天听你说我觉得太含糊了,你觉得像,我觉得还不像呢。我以前一直以为,如果你相似了79%就是模仿,相似了81%,就是抄袭。现在看来没有这样一个比例。
周晓冰:不能绝对的从比例来说,因为大部分受产品本身影响。就像梁洪说的,都是四个轮子,你也不能做成一个圆锥形,它受到这些影响。实际上来说,你从远处看,看这两个都是车,光谈百分比,这个百分比首先不好计算。另外,就算是百分比都计算好了,也不能完全说超过50%和超过60%就怎么着,独创性的部分还是很重要的。另外,整体的感官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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