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张曙光 铁道部原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原局长,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 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陆东福 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给予记过处分。
季学胜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党总支书记,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徐啸明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2006年6月任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信号组组长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何华武 铁道部总工程师,2006年6月起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主任 给予记过处分。
耿志修 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任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骥翼 京福铁路(安徽)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工委书记兼上海铁路局副局长,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副主任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朝英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覃燕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副主任,2007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处长 给予记大过处分。
唐抗尼 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处长、党支部宣传委员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穆建成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综合处处长 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袁湘鄂 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信号处副处长 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季良 铁道部运输局客运专线技术部基础技术处副处长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彦 京福铁路(安徽)公司副总经理,合武铁路(安徽)公司原总经理 给予记过处分。
缪伟忠 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0年12月起兼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常委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荣亚清 通号集团天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红 通号集团质量管理部部长 给予记大过处分。
张海丰 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宋晓风 通号设计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分管列控所,通号集团经营中心副主任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张苑 通号集团副总工程师,通号设计院董事、总工程师 给予撤职处分。
马丽兰 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室主任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吴镝 通号设计院市场经营处副处长 给予记大过处分。
李志兵 通号设计院总工程师室副主任 给予记大过处分。
陈锋华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列控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兼纪检委员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罗松通号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5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通号设计院列控所总工程师 给予降级处分。
叶峰通号设计院列控所高级工程师,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项目实际负责人 给予降级处分。
龙京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李嘉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王峰上海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常委 给予记过处分。
赵峻上海铁路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何胜利上海铁路局原副局长 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何晓上海铁路局总调度长 给予记大过处分。
褚少明上海铁路局运输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给予记大过处分。
徐汉强上海铁路局运输处副处长、调度所主任、党委副书记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承迎庆上海铁路局调度所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副主任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周强上海铁路局调度所主任助理、党委委员 给予记大过处分。
王军上海铁路局调度所第三班值班主任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邓雪松上海铁路局调度所第三班值班副主任 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华上海铁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室列车调度员 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杨向明上海铁路局调度所行车调度室列车调度员 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赵丽建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段长、党委副书记 给予记大过处分。
楼文浩上海铁路局宁波车务段党委书记、副段长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吕庆祥温州南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章伟光温州南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 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臧凯温州南站车站值班员 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伟革上海铁路局电务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顺方上海铁路局杭州电务段段长、党委副书记 给予记大过处分。
陈鹏英上海铁路局杭州电务段党委书记、副段长 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徐炯中共预备党员,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主任 给予降级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王晓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党支部书记、车间值班干部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旭军杭州电务段温州车间助理工程师、车间值班人员 给予撤职处分。
丁良余杭州电务段瓯海信号工区副工长、工区值班人员 给予撤职处分。
滕安赐杭州电务段瓯海信号工区信号工、温州南站电务应急值守人员 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