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搜狐汽车

注册
车商宝|手机版|APP应用|网站地图|回顾|滚动|收藏首页
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汽车频道 > 汽车交通 > 汽车交通新闻

广州公共交通车船等今年起免征4年车船税

2012年01月24日09:25
来源:重庆华龙网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广东省公共交通车船,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享受四年免征车船税的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船、农村车辆须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向地税局提出申请方可免税。具体申请办法是: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草拟一份申请减免税报告,填写《减免地方税费申请审批表》,公共交通车船还需携带《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资质合格证》复印件、每辆车的《公共客运交通运营证》复印件、申请减免税的车辆列表(须列明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应税金额、减免税金额)、上年度已办理减免税的车辆列表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资质审查合格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报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给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因此,符合减免税资格的车船,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并备案,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

(责任编辑:刘岩)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相关新闻

相关推荐

我要发布

  • 您的姓名: 性别:
  • 手机号码:
  • 选择品牌:  
  • 所在省市:  
A6719|B7843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导航

SAA搜狐车会

汽车品牌

实用工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