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汽车3月8日北京报道 3月7日,工信部官方网站贴出公告,公示新车船税法的实施细则及第一批减免车船税的节能和新能源车型目录。但在该目录中,却未见纯电动乘用车的身影,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向搜狐汽车解释称,乘用车的征税标准按发动机气缸排量来计算,纯电乘用车因无相关技术构成,将“直接免除车船税,不再进行公示”。
该公告表示,“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公告第一批减免车船税的节能和新能源车型目录。
在该目录中,涉及车船税减免的乘用车共分为两部分,其中江淮、比亚迪、奇瑞、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等12个车企共48款车型因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而被列为节能汽车,享受车船税减半的政策优惠;而产品型号分别为“CA7155PHEV ”、“MR7100BH4”、 “QCJ7100ADM”的红旗牌、吉利美日牌、比亚迪牌的三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因被国家列入新能源汽车范畴而免征车船税。
除乘用车部分外,此次公布的目录还分别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大门类,对部分客车和运输商用车实行了车船税减免。
和商用车部分相比,让人不解的是,纯电动乘用车为何未能出现在该名单中?对此,工信部相关部分负责人解释称,新车船税对乘用车的征收标准是按发动机气缸排量来征收,“纯电动乘用车没有燃油发动机,车船税减免名单将不再额外公示,对该类车型将直接免征,而插电式混合动力则因还有一部分燃油动力而予以甄选、公示”。
该负责人还表示,新车船税对客车与货车的征税标准与乘用车完全不同,对客车按照核定载客人数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两档划分,商用货车的计税单位则是按整备质量每吨的年基准税额来计算,因此虽涉及纯电动等车型,但仍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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