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民生
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已上交涨价提议,预计发改委将在近期对成品油零售价格进行调整,幅度在400-500元/吨之间(据3月15日《证券日报》)。
笔者注意到,金银岛、卓创资讯、安迅思息旺能源等检测数据都显示3月12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加权均价连续移动变化率已达9%以上,按照《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确实应该涨价了。
然而,《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上次(2月8日)上调油价就应该“扣减加工利润率”,但是那次调价到底扣没扣?扣减了多少加工利润,扣减以后价格应该上调多少,完全不透明。从每吨上涨300元与以前调价相比较看,也看不出扣减利润。
同时,我国通胀虽然有所缓解,但是,基础是不牢固的,一旦成品油价格接连上涨不排除引发物价新一轮走高。再者,当前实体经济面临空前困难,油价作为基础性商品价格如果过高,必然增加许多实体企业的经营负担和压力,不利于实体经济摆脱困境。
因此,成品油价格涨价理由并不充分,不妨把涨价步伐放慢一些。修改完善《成品油价格管理办法》才是当务之急,不能再拖。
□余丰慧(河南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