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搜狐汽车

注册
车商宝|手机版|APP应用|网站地图|回顾|滚动|收藏首页
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汽车频道 > 汽车评论 > 汽车评论 > 人物访谈 > 整车企业老总访谈

沃尔沃中国区研发副总:技术转让并不违规

2012年03月19日07:35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学珍

  吉利控股集团在收购沃尔沃汽车2年后,备受关注的合作事宜进入实质性阶段。吉利集团近日宣布,双方已就沃尔沃汽车公司向吉利控股集团旗下公司转让技术达成协议,吉利方面将使用沃尔沃汽车授权的先进技术,以打造旗下高端品牌。

  这是沃尔沃汽车纳入吉利集团之后,双方首度共享合作技术,标志着吉利集团旗下的两家汽车公司正在开启深入合作的大门。沃尔沃汽车中国区研发副总裁沈峰接受专访时认为,此举对中国汽车工业有很重要的意义。

  记者:沃尔沃是以中大型车为主的,这次转让的小排量车是什么技术?将运用在吉利的哪些车型上?

  沈峰:吉利的车型涵盖范围很广,从小排量到大排量,从低端到高端的车型都有。沃尔沃汽车有一款新型发动机会推向市场,这是先进的发动机,因为发动机的技术都可以应用在普通大小的发动机上,所以说技术本身非常重要,不特定是应用在小排量或者大排量的车型上。

  记者:汽车空气污染技术是否会用到吉利的车型上?或者是用到吉利沃尔沃汽车全新自主品牌的车型上呢?

  沈峰:我们前两天发布了沃尔沃汽车跟吉利技术转让的MoU,对中国汽车企业和中国汽车工业来讲确实有很重要的意义,在此之前几乎没有国外先进的知名企业会把核心技术转让。吉利并购沃尔沃以后,吉利福特签订了知识产权协议,所有的技术转让都是在不违反知识产权协议的前提下进行,我们希望可以把技术转让给吉利。一些是关于新能源方面的,一些是关于发动机方面的,还有一些是关于皮卡品牌的,目前我们在这些领域都已经进行了技术转让,将来会不会扩展到其他更多的领域,还有待下一步研究。

  记者:是已经生产的车型还是将要生产的车型?

  沈峰:技术转让发生以后,吉利有权在它所选定的车型上使用汽车空气污染技术,所以这个技术会应用在将要生产的车型上。

  本报记者 魏学珍

(责任编辑:蒋洪林)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 您的姓名: 性别:
  • 手机号码:
  • 选择品牌:  
  • 所在省市:  
A6719|B7843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导航

SAA搜狐车会

汽车品牌

实用工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