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汽车5月25日消息 据国外媒体报道,尽管沃尔沃公司推出的新车型在不久前举行北京国际车展上与梅赛德斯奔驰、宝马、雷克萨斯等其他高端轿车品牌一样大放光彩。但是在此光鲜外表的背后,这家被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收购的瑞典汽车生产商却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法律地位、在中国市场的经营、乃至母公司浙江吉利自身的问题,都使得沃尔沃如今处境尴尬。
吉利公司于2010年8月份从美国汽车生产商福特公司手中收购了沃尔沃,随后便公布了一份雄心勃勃的五年计划,其中包括在成都、大庆建立新工厂、在上海建立总部等内容。吉利公司当时表示,计划在2015年之前将沃尔沃在中国市场的年销售量提高至20万辆,并夺取中国高端轿车市场20%的份额。
但是,由于诸多的法律问题,吉利公司所制定的计划一再被拖延。例如,吉利公司为沃尔沃建立新工厂的请求,就一直未得到政府有关部分的批复。
此外,沃尔沃也在不同的法律系统中面临两难。一方面,沃尔沃公司名义上是一家根据瑞典法律在瑞典创办的外资公司,而另一方面,该公司又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创办的外资公司。事实上,吉利公司方面一直在试图解决这一矛盾,从而使沃尔沃的经营尽快转入正轨。
根据沃尔沃中国区董事长沈辉近日宣布的一份对于此前制定的五年计划的修改方案,吉利与沃尔沃将建立一家合资公司以全面负责沃尔沃在中国市场的运营,该公司将由外方出资、中方控股。一些律师表示,尽管沃尔沃为吉利公司所有,但是该公司在中国是以外资实体的身份经营,因此沈辉提出的修改方案在实施上应该不会受到中国法律的制约。但是,如果中国政府决定严控汽车行业的外资投资,那么这一修改方案势必将面临新的障碍。
更为重要的是,一位跨国公司的消息人士透露,中国政府将要求每一家合资汽车生产商均生产一款中国品牌的新车以及一款新能源汽车。沈辉对此表示:“生产合资品牌轿车是政府的规定,我们将遵循。”
无论如何,对于吉利公司董事长李书福而言,其在斥资18亿美元收购沃尔沃时并没有预料到法律问题如此之难以解决。吉利公司一位律师表示,在收购谈判过程中,沃尔沃属于哪个国家的问题根本没有被考虑到。由于中国政府对于沃尔沃收购案的批复速度较快,李书福很可能疏忽了沃尔沃的国别问题,而李书福在国内建立沃尔沃工厂的计划,更是得到了政府全力支持。
但是在完成收购后,发改委、商务部及工信部等政府部门却给吉利公司及沃尔沃设置了诸多障碍。无论是李书福还是沈辉均表示,在建立合资公司的问题上,吉利公司及沃尔沃均没有最终决策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沃尔沃的经营重点将继续围绕在其投资计划及产品销售来展开。沈辉表示:”2012年将成为我们战略投资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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