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交通违法记分的规定将开始实施。校车运行有何规矩,如何保障其优先通行权?继昨日推出《交通违法记分指南》后,成都商报今日继续联合市交管局推出《驾照申领使用指南》的第二篇:《校车指南》。
咋避让校车
校车停靠,相邻车道的车应停车避让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成都交警提醒,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那么,您知道怎么避让校车么?
咋避让校车?八成司机不清楚
昨日上午,泰山南街一学校门口,一辆制式校车靠边停下。车体左侧,红底白字的停车指示标志缓缓伸出,示意后方车辆停车避让。然而,校车所在车道的后方及左侧的车道内,汽车并未停下,或是向左变道,或是直行,从校车左侧通过……
如何避让校车?成都商报记者随机询问了20名司机。除一名货车司机外,其余19名司机均表示知道应该避让校车。但被问到该如何避让时,11名司机表示“不知道”。另外有3名司机称应该“减速通过”,另外2名称应“变道后通过”。只有4名司机表示,应该停车等候。车管所民警表示,上述司机中,除回答“停车等候”的外,其余16名司机的回答都不正确。
校车停靠,后车不得鸣笛催促
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罗跃称,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停靠期间,校车须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开启校车标志灯。在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其余车辆的避让分以下两种情况:(1)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相对方向车道的车辆,也应当停车等待;(2)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
罗跃特别强调,应当停车等候的车辆,不得以变道的方式超越校车。同时,在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笛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校车“紧箍咒”
不按审核线路行驶 扣2分罚200
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应当担负着重大社会责任。上述新规在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的同时,对于校车及校车司机的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
超员20% 校车司机资格“耍脱”
根据新规,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以下3种情形,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根据规定,校车司机一旦记满12分,其校车驾驶资格将予以注销。
校车遇堵不得绕行
此外,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违反上述规定其中一项的,可处200元罚款、记2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根据这些规定,交警指出,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处200元罚款,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