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新规主要变化
6分变12分
● 机动车超速50%以上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 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3分变6分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新增12分
●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新增6分
●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新增3分
●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52类违法行为将被扣分
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12类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
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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