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东部地区连续多日出现严重的雾霾污染。雾霾污染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旧有的经济增长模式,根治起来绝非一日之功。但从短期看,通过财税手段引导炼油企业提高油品质量,鼓励消费者使用高标油品,对于治理城市雾霾污染,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此次雾霾污染的重灾区在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环保部有关专家曾表示,对于大城市而言,50%的大气污染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而机动车排放污染过大的原因,除排放标准过低外,另一个原因是油品质量迟迟无法到位。
我国机动车国三排放标准原计划在2007年7月1日实施,但最终在乘用车上实施推迟了1年,在轻型商用车上实施推迟了两年。国四排放标准原计划在2010年7月1日实施,最终在汽油车上实施推迟了1年,在柴油车上实施则推迟到今年7月1日。现实的尴尬是,尽管汽油车已开始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但截至目前,除北京使用京五标准油品,上海、珠三角、江苏等地使用国四标准油品外,全国不少地区仍在使用国三标准的汽油。
一般而言,油品质量应向排放标准看齐,欧美国家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即满足排放标准的油品均在排放标准实施前就大量供应。然而,我国情况刚好相反,由于油品质量迟迟无法达标,导致本该及时出台的排放标准一再推迟。即便是标准出台后,合格油品仍无法普及,最终导致排放标准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有鉴于此,尽快提升油品质量,已经成为解决雾霾天气的当务之急。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油品质量迟迟难以提升并非是炼油企业在技术上无法做到,而是提高油品质量意味着要更新炼油设备、改善生产工艺,这必然会导致炼油成本提高。然而,当汽柴油销售价格不能消化这部分成本,或消费者由于经济原因更愿选择低价的低标汽柴油时,炼油企业自然缺乏提升油品质量的动力。
有鉴于此,政府部门应拿出痛治雾霾污染的决心,充分利用财税手段,引导炼油企业提升油品质量,引导消费者告别低标油品。
首先,可以考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从成品油消费税中划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弥补生产、销售、使用高标油而多出的成本,以此刺激高标油品普及。
在具体补贴方式上,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补贴给销售高标油品的企业,鼓励其平价甚至低价销售高标油品;二是直接补贴使用高标油品的私家车主,特别是对于大巴、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行业,可以强制其使用高油品,并对其加大补贴力度;三是可以考虑补贴给高标油品炼油企业,减少其亏损额度。
其次,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对高标油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及低排放汽车生产者和销售者,可适当减免部分税收;对仍旧生产和销售低标油品的企业,则采取一定的惩罚性征税措施。
最后,对环保部门而言,除应尽快落实既有排放标准外,还应建立一个明确的引入更高尾气排放标准的全国性时间表。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应加大对不合格排放车辆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