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存在的质量问题。报道称,锦湖轮胎为减少成本,不按照比例掺胶,而使用大量返炼胶,降低了整个轮胎的性能。看完这则新闻,恐怕人们会想,有关部门会大力查处,锦湖轮胎恐怕再也不敢糊弄消费者了。
这么想,显然简单了。其实,锦湖轮胎此前就已在业内恶名远扬,一直有消费者不断投诉其质量问题。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中就指出,“集体投诉方面,比较典型的是锦湖轮胎使用不到1年鼓包开裂爆胎问题严重涉及安全。”最重要的是,锦湖轮胎的问题还被国家质检总局点名了。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国家质检总局点名批评后,锦湖轮胎的质量问题依然存在,消费者的投诉依然不断。这到底是质检总局的点名没有用,还是地方相关执法机关没有认真查处?抑或是某些官员私底下失职、渎职甚至是包庇呢?
日本丰田汽车质量问题被曝光后,美国有关方面甚至专门组织了听证会,丰田汽车总裁对消费者道歉。但是,我们的行政执法机关似乎只是在做一个曝光者,将曝光本身当作查处的执法活动。曝光、点名后一切依然,这不禁让我们质疑执法机关的执行力问题。为何一个锦湖轮胎多年来一直质量问题不断、投诉不断,行政机关也点了名,但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违规生产依旧,还要依赖央视的再一次曝光呢?
除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力的问题外,还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消费维权问题。面对车主的大量投诉,锦湖轮胎方面大多以车主使用不当为由拒绝赔偿,消费者被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大多无功而返。消费者要进行维权太难:一是信息不对称,对于很多专业知识并不懂;二是维权成本太高。前不久,北京顺义法院调研显示,消费维权成本高昂,如蒋先生购买9元洁面乳受骗后,打官司历时三个多月,为18元赔偿而付出的3000多元交通费和误工费等损失,未得到法院支持。锦湖轮胎之所以能违规生产至今,恐怕与我们法律保障消费者权利不力有莫大的关系。
我们不能指望央视的一次曝光就能解决锦湖轮胎的问题,如果执法机关执行力不提高,法律制度不健全,说不定过了风口浪尖,锦湖轮胎将再次笑傲江湖。即便真正解决了,但央视又能曝光多少个产品的质量问题?那么多产品的质量问题都等着央视曝光后才去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