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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撞警车致民警一死一伤 司机当庭悔罪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薇
2011年06月08日07:48
  本报讯(记者刘薇)顺义区两名民警办案后开车返回时,被一辆逆行的重型货车撞进干涸的京密引水渠,致民警一死一伤(本报曾报道)。昨天上午,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货车司机张洪宝在顺义法院受审,他当庭悔罪,称当时逆行是为了躲避倾斜的大树。 

  现年40岁的张洪宝是河北省沧州市农民,初中文化,案发前为一企业开车送货。检方指控,今年3月17日下午4时5分,张洪宝驾驶一辆河北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顺义区怀昌路北石槽村处,适遇26岁的民警周月悬驾驶警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此,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与警车的左前部相撞,造成周月悬和乘坐在警车内的另一民警张波受伤,两车损坏。事后,周月悬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波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偏重)。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张洪宝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方认为,张洪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很后悔,因为我的过失造成了这个悲剧。"法庭上,张洪宝对指控没有意见,当庭悔罪。他说,当天他和同事一起开车准备去内蒙古拉货,行驶到事发路段时,有一棵大树有些朝路中的方向倾斜,他担心撞到大树,就将车驶入左侧的逆行道躲避。没想到躲完大树,对面一辆警车离他已经很近,他赶紧踩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事发后,他的同事报警,他则一边救人一边在事发现场等候。 

  公诉人认为,张洪宝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对其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 

  昨天,受伤民警以及殉职民警的家属均未到庭。记者从顺义公安分局了解到,受伤民警目前仍在家中静养,还未重返工作岗位。此前,殉职民警周月悬的家属已将张洪宝及货车所属企业等诉至顺义法院,索赔144万余元,案件尚未开庭。 

  张洪宝昨天说,他愿意赔偿,但家里比较贫困。他的辩护人称,车主已向法院预交赔偿款30万元,希望对张洪宝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宋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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